
工伤认定纠纷这类案件不仅涉及到复杂的法律条文,还需面对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的不同立场,当事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稍有不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难以得到保障。而满林强律师,毕业于大学本科,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逾1000件案件,其中600余件为工伤相关案件,尤其在工伤不予认定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他现任昆明某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工伤类重大案件负责人,秉持“法律是工具,利益最大化是目的”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接下来,让我们通过一起实际案例,看看满林强律师是如何处理工伤不予认定纠纷的。
接受委托,梳理脉络
20XX年,某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岗位突发胸痛不适后回家,经抢救无效死亡。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却被某区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决定。该员工家属不服,委托满林强律师提起行政诉讼。满林强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组建团队,重点围绕“是否符合视同工伤情形”这一核心问题,开始梳理案件脉络。
构建证据体系
为了有力支持当事人的诉求,满林强律师指导委托人整理了七组核心证据。劳动合同及续订协议证明了劳动关系;考勤记录与说明明确了工作时间和岗位;近亲属陈述与同事证人证言描绘了发病时的状态;通话记录与打车订单展示了发病后的行动轨迹;院前急救病历与死亡证明呈现了抢救过程和时长;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明确了争议对象;类案判决书则为司法实践提供了参考。这些证据相互配合,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
聚焦法律要点
满林强律师紧扣《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主张“突发疾病”应包括病情从轻微不适到恶化的连续性过程。他详细分析该员工从岗位发病到最终死亡的全过程,指出病情发展未超过48小时且具有连贯性,“突发疾病”起始于工作时间和岗位,为案件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实施庭审策略
庭审中,面对某区人社局“员工已离开岗位,非在岗发病”的抗辩,满林强律师结合证人证言和通话记录等证据,强调员工离开岗位是为了及时就医,是合理行为,并未中断病情与工作的关联性。同时,他援引立法目的,主张采用符合普通人认知的常识判断标准,有力地反驳了对方观点。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该员工符合视同工伤情形,判决撤销某区人社局的不予认定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目前,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某区人社局已启动重新认定程序。通过这起案件,我们看到满林强律师在工伤不予认定案件中的专业操作逻辑,正是凭借这样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有效的处理方法,为当事人争取了应有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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