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职场上,大家辛苦工作就是为了能按时拿到应得的报酬。可有时候,会遇到工资没按时发或者发的钱不够的情况。比如,原本约定好每月15号发工资,结果到了月底还没发,或者工资比谈好的数额少了不少。这就涉及到了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问题,那到底该怎么界定这种情况呢?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及时支付”的界定标准
及时支付劳动报酬,一般是按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时间来支付工资。如果劳动合同里明确写了每月5号发工资,那用人单位就应该在这个时间给劳动者发钱。要是超过了这个时间,就算是未及时支付。不过也有特殊情况,比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像自然灾害导致银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转,用人单位没办法按时发工资,这种情况就不能简单认定为未及时支付。
举个例子,小张和公司签的合同里规定每月10号发工资,但是公司到了15号还没发,也没有任何合理的解释,这种情况大概率就属于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
二、“足额支付”的判断依据
足额支付就是要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数额给劳动者发工资。工资的构成可能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如果用人单位随意扣除劳动者的工资,又没有合理的理由,那就属于未足额支付。比如,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未经员工同意就降低员工工资,这就不符合规定。
假设小李的月工资是5000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3000元、绩效奖金2000元。公司在没有和小李协商的情况下,直接把绩效奖金降到了1000元,并且没有合理的考核依据,这明显就是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三、正常出勤与劳动报酬的关联
劳动者正常出勤工作,就应该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以各种借口,比如以劳动者工作效率不高为由,在劳动者正常出勤的情况下少发工资,这也可能被认定为未及时足额支付。但前提是用人单位要有合理的考核制度和标准,并且要提前告知劳动者。
例如,小王每天都按时上下班,完成了自己的工作任务。公司却以他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要求为由,扣了他一部分工资。但公司并没有明确的考核标准,也没有提前和小王说过,那这种扣工资的行为就可能存在问题。
四、加班工资的支付情况
如果劳动者加班了,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如果没有支付或者支付不足,也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工资的计算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比如平时加班要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要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要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比如,小赵在周末加班了两天,公司只按照平时的工资标准给他发了这两天的工资,没有按照2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这就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
当遇到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和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复杂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麻烦,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维权流程,让你在维护自身权益的道路上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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