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X、王XX因涉嫌贩卖毒品被起诉,一审法院认定他们违反毒品管理法规,贩卖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毒品达140.08克,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和九年。二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然而二审面临诸多不利局面,证据对他们十分不利,此时,他们找到了福州的苏湖城律师。苏湖城律师自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逾千件案件,是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刑专委主任,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荣获众多荣誉。
深入审查证据
苏湖城律师接手案件后,对全案证据进行了细致审查。他发现案件中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提取笔录、扣押物品清单、理化检验报告等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但他并未放弃,仔细研究每一个证据细节,试图从中找到突破点。例如,对于毒品交易的过程和数量认定,他进行了反复核对,不放过任何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因素。
独特辩护思路
在辩护过程中,苏湖城律师提出了独特的辩护思路。对于程X的案件,他指出100克冰毒交易未完毕时被当场抓获,应认定为未遂,且原判认定程X为主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同时强调本案存在公安特情“双重引诱”情节和程X的“立功”情节,请求对程X减轻处罚。对于王XX的案件,他认为本案存在“犯意引诱”和“数量引诱”,侦查机关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由此取得的证据材料应当予以排除,王XX不以牟利为目的居间介绍购买毒品,一审认定为贩卖毒品属适用法律错误,且从陈XX身上扣押的9.1克冰毒与王XX无关,不能计算在王XX的涉案数量中。
二审结果与意义
虽然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苏湖城律师的努力并非徒劳。他的辩护意见为法院在量刑时提供了更多的参考,让法院充分考量了案件中的各种情节。他的专业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也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厚功底和责任担当。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