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场激烈的辩论正在进行。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X、刘、叶为获取非法利益,共谋为上游犯罪转移涉诈资金。迟延蕾律师作为被告人叶的辩护人,正有条不紊地阐述着辩护观点。他指出部分款项的上游犯罪事实不清,不应认定,叶仅负责望风,系从犯,且具有坦白、退赔谅解、认罪认罚、初犯等情节,社会危险性小,建议适用缓刑。
迟延蕾毕业于山东中医药大学法学专业,拥有医学和法学的双重背景,这为他处理各类案件提供了独特的视角。自2021年开始执业以来,他已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在房地产、建设工程、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是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在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领域,迟延蕾的专业能力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梁X、杨X诉山东XX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案中,案件历经一审、二审。一审时,鉴定机构出具了按市场价和按合同价两种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一审法院采纳了按合同价的方案,认定合同无效但可参照约定结算。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围绕结算标准等焦点展开激烈辩论。迟延蕾作为被告方代理人,主张应严格参照合同约定,且已超付。他仔细研究每一项证据,对已付款项逐一核实,对质保金是否应扣留进行重点审查。最终,云南省高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纳鉴定方案二,认定工程造价,在维持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原则的基础上,对欠付款项本金及利息计算作出了更精确的认定。
而在另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XX公司承建被告开发的项目,工程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但被告迟迟未支付剩余工程款。迟延蕾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固定关键证据,精确核算欠付工程款的本金及利息数额。鉴于被告短期内可能无力一次性清偿全部债务,他们制定了“以诉促调、保障优先权”的核心策略。在诉讼过程中,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被告的银行账户及相关房产,同时积极与法院沟通推动调解。在多轮谈判中,迟延蕾一方面坚决主张工程款债权及法定的优先受偿权利,另一方面在付款期限、部分利息等方面展现合理灵活性,最终引导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解决方案,并将保障条款明确写入调解协议,为原告锁定了债权,设定了明确的回款计划,强化了优先受偿权。
迟延蕾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无论是在刑事辩护中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还是在建设工程纠纷中为企业挽回损失,他都以专业的知识、严谨的态度和灵活的策略,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守护着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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