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最近愁得不行,他和同事马某某原本关系不错。2024年9月,马某某说自己资金周转困难,请求黄先生从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给他用。黄先生出于对同事的信任,先后通过中信XX信用卡、武汉XX银行、南京XX、南银XX消费金融等渠道申请贷款,在2024年9月29日至10月2日期间,分多笔向马某某转账交付借款,实际交付本金近60万元。
双方还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598000元、期限36个月,但没明确约定利息与违约责任。马某某拿到钱后,仅仅零星还了一点。截至2025年5月,累计还款才8万余元,剩余欠款就一直拖着不还。黄先生多次通过微信催款,马某某却总是以贷款未获批为由拖延。
黄先生实在没办法了,朋友给他推荐了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的沈杰律师,说他处理过300多起案子,在借贷纠纷方面特别有经验。
沈杰律师接手案件后,开始全面梳理关键证据。他收集了借款合同、全部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还款明细、贷款账户待还清单等,完整还原了借贷、还款、催款的全过程。沈杰律师发现,案涉借款来源于金融机构贷款转借,存在合同无效的风险,于是提前做好了法律论证,精准规划诉讼策略。
案件审理时,马某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案件依法进行缺席审理。沈杰律师当庭完整提交证据,清晰陈述案件事实,明确黄先生实际出借金额、马某某的欠款数额。同时,他协助黄先生依法变更诉讼请求,放弃重复利息主张,这样做是为了最大化提升诉求的合理性与胜诉概率。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黄先生和马某某的借贷关系真实存在,但因为款项来自金融机构套贷,案涉借款合同无效。依据双方2025年6月10日确认的549000元欠款金额,结合黄先生实际还款、马某某已偿还款项等事实,判决马某某全额归还549000元本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也都由马某某承担。
法律干货提炼
这个案子告诉咱们,借钱出去可得多留个心眼。第一,尽量别从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他人,不然可能导致借款合同无效。第二,借款合同里一定要明确约定利息和违约责任,避免日后产生纠纷。第三,借钱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像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借条等,万一对方耍赖,这些证据能帮你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遇到借贷纠纷不要慌,只要有专业的律师帮忙,通过合法途径就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遇到上述问题,可以找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的沈杰律师寻求咨询,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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