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XX和被告马某某原本是同事。2024年9月,马某某以资金周转为由,请求黄XX从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给他。黄XX出于信任,先后通过中信XX信用卡、武汉XX银行等渠道申请贷款,在2024年9月29日至10月2日期间,分多笔向马某某转账交付借款,实际交付本金近6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598000元、期限36个月,但未明确约定利息与违约责任。马某某取得借款后仅零星还款,截至2025年5月,累计还款仅8万余元,剩余欠款长期拖欠。黄XX多次通过微信催款,马某某均以贷款未获批为由拖延还款。
黄XX跑了几家律所,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后来经朋友介绍,找到了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的沈杰律师。沈杰律师2021年开始执业,虽然执业年限不算长,但已经处理了300余起案件,尤其在借贷纠纷领域经验丰富。他看了黄XX的材料后,觉得这个案子有突破口。
接受委托后,沈杰律师全面梳理案件关键证据,包括借款合同、全部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还款明细、贷款账户待还清单等,完整还原借贷、还款、催款全过程。他考虑到案涉借款来源于金融机构贷款转借,存在合同无效风险,提前做好法律论证,精准把握诉讼策略。
案件审理中,马某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案件依法缺席审理。沈杰律师当庭完整提交证据,清晰陈述案件事实,明确黄XX实际出借金额、马某某欠款数额,并协助黄XX依法变更诉讼请求,放弃重复利息主张,最大化提升诉求合理性与胜诉概率。
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借贷关系真实存在,但因款项来自金融机构套贷,案涉借款合同无效。依据双方2025年6月10日确认的549000元欠款金额,结合黄XX实际还款、马某某已偿还款项等事实,最终判决马某某全额归还549000元本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马某某承担。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不要轻易从金融机构贷款转借他人,这可能导致借款合同无效,存在法律风险。第二,借款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重要条款,避免日后产生纠纷。第三,遇到欠款不还的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中,沈杰律师凭借专业能力规避法律风险、固定核心事实,最终帮助黄XX成功追回全部欠款。沈杰律师是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他立足南通,持续以专业、专心的服务态度,深耕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领域,为南通地区的个人与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如果你也遇到法律难题,不妨找像沈杰律师这样专业的律师帮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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