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薪酬有哪些部分组成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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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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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合同法中薪酬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这些部分共同组成的,所以薪酬并不是只针对公司每个月给职工支付的基本工资。正因为奖金和各种福利补贴属于薪酬的组成部分,所以,奖金和薪酬被扣除个人所得税也合情合理。

劳动合同法薪酬有哪些部分组成

一、劳动合同法薪酬有哪些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法》对工资的规定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工资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工资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薪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工资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薪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薪酬确定。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薪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薪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薪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薪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薪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这也就意味着,并不是说薪酬就只包括公司当初承诺的那一部分固定工资,职工因为业绩优秀而获得的奖金,绩效工资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公司额外支付的工资等整体计算下来都属于正常的薪酬所得。而且,劳动合同法当中提到薪酬肯定最低是不能够低于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试用期之内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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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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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二、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实施条例》第四
十、四十
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一条的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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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而言,薪酬体系的设计是一个综合协调的过程,就是说你干什么样的活你就可以拿到什么样的工资,科室人员抱怨自己比车间员工的工资还低,但是他们从来都没有去比较自己工作的环境和发展的空间;有什么本事就你就那什么工资?人力资源从业者的王者年薪是1300万,你也可以去拿只要你有那个本事,你会说不可能,我会说“不、可能”;什么样的岗位你拿什么样的工资,清洁工不要抱怨你比经理的工资低,今天他虽舒服坐在办公室内,但是你知道他在做经理之前和工作之余的辛酸历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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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构建薪酬体系,我们需要整合公司外部、平衡公司内部,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在企业利益与员工利益寻找、拿捏到一个最佳的维度。
【作者简介】
姚胜勇,某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RM。数年中国500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熟悉人力资源管理各大模块;擅长绩效管理和薪酬设计;曾负责500强企业E-HR项目及绩效薪酬变革项目,对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控有较深研习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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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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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资制指灵活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和劳务市场供求状况,并对职工的工资收入实行保密的一种工资制度。避免职工内部相互攀比,减少矛盾。由于工资是由厂方和员工直接协商确定的,双方都能接受,一般都比较满意,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改变员工的工资额能升不能降的弊病。工资水平可以随着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而升降,促使员工转向紧缺的工种,保持各类人员之间的合理比例关系。同时,它也有利于职工在最佳年龄期间取得最佳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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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员工的工资由“基础工资”和“考核工资”两大模块组成。其组成部分可以按劳动结构的划分或多或少,各个组成部分的比例,可以依据生产和分配的需要或大或小,没有固定的格式。一般包括六个部分:1、基础工资。2、岗位工资。3、技能工资。4、效益工资。5、浮动工资、六是年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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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报酬包含的内容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包括三部分:
1、货币工资,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2、实物报酬,即用人单位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品和服务等;
3、社会保险,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直接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失业、养老、人身、医疗、家庭财产等保险金。
三、劳动报酬的范围
1、计时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三)新参加工
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2、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二)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奖金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生产奖;
(二)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
(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五)其他奖金。
4、津贴和补贴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1)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2)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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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性薪酬设计
[律师回复] 薪酬是员工安身立命、成家立业的根本,薪酬是企业投入的资本,薪酬是企业的主要成本。对于员工而言,薪酬比较低的岗位总是无人问津,大家倾向于选择月薪高、有奖金、年薪高的岗位,而那些长期的有利于技能提升和职业发展的学习与成长环境只是有益的补充,换句话说,大家很现实,扯淡的事情的只是薪酬的点缀和补充。


薪酬,通俗地说,薪酬就是收入。其实就是员工付出劳动(体力+智力),产生产品和服务,从企业获得以货币为主要结算形式的收入(工资+福利+企业服务)。


薪酬=劳动+产品和服务=收入
劳动=体力+智力
工资+福利+企业服务=收入
薪酬>工资




对于企业来说,薪酬是企业的成本和费用,薪酬是吸引和挽留人力资本的主要手段和方法;对于员工来说是自己生存和发展的主要手段和保障,薪酬是员工体力、能力、智力/智慧、知识的测量标尺,薪酬更是员工实现美好幸福生活的一种保障。今天,我们尝试从战略角度进行薪酬设计。
1、薪酬发展历程
图1 薪酬发展历程图
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出薪酬是不断发展的,从最初的给发工资,到进行薪酬设计和员工薪酬的丰富化,再到全面薪酬设计,这也是一个从初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薪酬设计的目的是吸引人、激励人和挽留人,除此之外,其他的薪酬设计都是伪设计。对企业老板和管理人员来说,你的薪酬设计也要与时俱进,在发展中求变化,以待遇留人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无论过去还是将来。


2、薪酬设计应当与公司经营战略相匹配
图2 战略性薪酬设计
企业进行薪酬设计必须与企业的经营战略相匹配,在图2中我们进行了不同经营战略对应的不同的薪酬水平设计。当企业采取保守的经营战略时,企业薪酬设计往往以成本为中心,企业薪酬往往强调定额标准、要求挖掘企业内部人力资源潜力,比如他们经常强调用3个人干5个人的活、拿4个人的工资;当企业采取追随/跟随的经营战略时,企业薪酬设计以“取悦”客户为主,强调以客户为中心,以顾客满意为基础的岗位技能评价和奖励的基础,多劳多得,并且谁把客户“伺候的好”,谁得到收入就越高;当企业采取创新战略的时候,企业往往偏好头脑灵活、机敏、敢于冒险和勇于创新的员工,以市场为导向进行工作分析,激励产品创新和技术变革。
3、企业薪酬设计科学合理
图3 薪酬运行示意图
企业薪酬设计要与企业战略保持一致,说白了吧,就是要让企业的使命、愿景、价值观与企业经营战略(目标)和薪酬设计体系保持高度统一,不能净说“假话”、“空话”。企业的薪酬设计必须遵循薪酬管理的三个基本目标——效率、公平、合法,这套管理体系必须与企业内部一致性、外部竞争力和员工的贡献率相结合,有的放矢的进行贴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设计,这里需要注意几个要点:


薪酬体系能否适应企业3-5年中长期发展战略需要?
薪酬体系能否真正激发员工的整体生产率而不仅仅是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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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了,想弱弱的跟朋友们说,薪酬体系设计出来只是薪酬管理的第一步,如果不能去有效地管理,世界上再完美的薪酬体系也将一无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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