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涉合同加盖的并非建筑公司备案公章,建筑公司也据此主张不承担付款责任,这是本案最致命、最难以弥补的证据缺失。然而,许青山律师接案后,没有局限于公章这一常规证据,而是另辟蹊径,从其他方面寻找补强证据。
许青山律师熟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程序规则,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展现出了卓越的程序策略能力。在紧张的时限内,他采取了一系列非常规策略。首先,他开始固定核心事实,仔细梳理工程施工、结算、付款、发票开具等证据,成功锁定了工程已交付使用、欠付工程款金额等关键事实。这一步骤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针对建筑公司“合同公章非备案章”的抗辩,许青山律师重点举证建筑公司以自身账户支付工程款、接受装饰公司增值税发票等行为。他依据表见代理的法律规则,证明装饰公司善意且无过失,形成了表见代理。这一策略成功破解了建筑公司的公章抗辩,为装饰公司争取到了有利的局面。
在明确法律关系方面,许青山律师主张郭X与建筑公司为挂靠与被挂靠关系。他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及表见代理规则,要求二者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对于郭X“仅应从起诉之日起计算利息”的主张,许青山律师以工程实际交付时间为依据,主张利息自20XX年X月X日起算,成功否定了郭X的主张。
到了二审阶段,两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许青山律师稳扎稳打,坚持一审的事实与法律逻辑,驳回了上诉人关于“同案不同判、责任认定错误”的上诉理由。最终,二审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接案到结案,许青山律师高效推进程序。案件从一审到二审结束,总共用时[X]天。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许青山律师代理此案未申请任何延期,实际开庭[X]次,提交书面材料[X]份。当事人仅到庭[X]次,其余程序均由许青山律师代为完成。最终,装饰公司顺利拿到了被拖欠的455,000元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许青山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服务和高效的程序推进,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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