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XX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中,泸定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充满争议的案件。高XX自20XX年起受聘于某学院担任厨师助手,学院为其提供宿舍却未缴纳保险。20XX年X月X日,高XX在上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不幸死亡。某局认定其死亡为工伤,学院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维持原认定后,学院又将某人社局和某政府诉至法院。在此情况下,四川明炬(甘孜)律师事务所贾小燕律师接受某政府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
当事人在这类工伤认定案件中常面临诸多痛点。信息不对称是一大难题,学院可能并不清楚超龄用工在工伤保险责任方面的具体规定,误以双方是劳务关系而认为不应认定工伤。程序拖延也会给当事人带来困扰,行政复议和诉讼程序繁琐,若律师不能高效处理,会让当事人长时间陷入纠纷之中。量刑偏差虽在本案不直接体现,但在法律适用上的偏差会导致结果的不同。
贾小燕律师在接手案件后,迅速展现出其专业能力。她全面梳理案件卷宗,精准定位本案超龄用工工伤保险责任认定、上下班途中界定两大核心争议点。这一精准把控焦点的能力,为后续制定针对性诉讼抗辩策略奠定了基础。在庭审中,贾小燕律师结合《工伤保险条例》《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及最高院相关答复,专业论证超龄未享受养老待遇人员的工伤保险主体资格,明确上下班途中的合理界定标准。她从工伤认定程序合法性、事实认定客观性、法律适用准确性三方面展开抗辩,有力反驳了原告诉讼主张。贾小燕律师的法律意见被法院全部采信,充分体现了她对法律适用的精准把握。
作为某政府的诉讼代理人,贾小燕律师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全面举证质证,充分论证行政复议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她的努力成功维护了行政机关的合法行政行为,推动司法对工伤认定行政行为的司法确认。最终,法院经审理,采信了贾小燕律师的抗辩意见,认定二被告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涉工伤认定及行政复议决定均获司法支持。
贾小燕律师凭借自身专业能力,在这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她不仅保障了行政机关合法行政行为,更从司法层面保障了超龄务工人员的工伤保险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原则。在执业六年来,贾小燕律师处理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案件近两百件,她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心对待每一份委托,认真负责每一起案件,注重沟通效率与服务质量,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规范、高效的法律服务,为行业树立了符合高标准的专业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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