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为什么无责而不是全责
酒驾后发生交通事故,酒驾人不一定就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交警部门认定事故的责任,是依据造成事故的原因,而不是驾驶员是否酒驾。具体在报警后由交警通过现场勘查确定事故责任。但酒驾驾驶员同时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
况且,“两高一部”关于醉驾的规定,把造成极速特工是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考虑,也说明酒驾不一定就是负全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根据交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第十九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全责任。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相同,双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酒驾行为在交警管理部门就是属于一定责任行为,必须扣除相应的驾驶分数,而且还要赔偿相应的金额,如果酒驾造成相应的交通事故,就必须根据具体的交通责任进行处理,判定结果是否属于双方的责任归属,各自需要承担多少,进而确定交通责任。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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