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老板的公司在2012-2013年期间,两次向江西XX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第一次用江西某某木业有限公司与上高某某人造板厂签订的虚假采购合同贷了800万,到期还款后又用另一份虚假采购合同续贷800万,至今还有680万本金未还。第二次,钱老板明知湖北装修工程合同已终止,仍用该合同向宜春市XX申请2000万贷款,后续还款情况复杂,截至2019年7月18日,还有巨额本金和利息未还。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和钱老板构成骗取贷款罪。
钱老板陷入困境,一旦罪名成立,不仅企业可能面临倒闭,自己也会面临刑事处罚。就在他焦头烂额时,经人介绍找到了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的董爽律师。董爽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公司法和商事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合同纠纷案件。
董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了检方的证据。她发现检方证据存在漏洞,钱老板虽使用了虚假采购合同,但企业的三表、利润表、资产、财务报表都是真实的,且符合银行贷款标准。董律师认为,这两笔贷款更应属于民事上的纠纷,不构成刑法上的骗取贷款罪。于是,她从多个角度展开辩护,强调贷款过程中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还款意愿。
最终,法院采纳了董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钱老板被判处缓刑。这个结果让钱老板松了一口气,也给其他企业家提了个醒,贷款过程中要确保材料真实,遇到法律问题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无独有偶,浏阳市XX某某铁粉厂与湖南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也有一场买卖合同纠纷。2015年左右,双方开始业务往来,部分业务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其余通过电话下单。期间双方多次结算,被告尚欠原告货款。后来双方继续交易,但未再签合同。原告多次催款无果后起诉。
法院审理时,董爽律师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提出双方没有约定的可以依照交易习惯确认价格。最终法院根据双方以往交易习惯酌定2017年铁粉价格按4050元/吨计算,特铁粉价格按原告主张的4700元/吨计算,判决被告偿付货款及逾期利息。
这个案例给咱们提了个醒:
第二,在商业交易中,尽量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三,遇到法律纠纷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这两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商业活动中要遵守法律法规,遇到问题不要慌张。只要积极应对,寻求专业帮助,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您有上述类似经历,您可以找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董爽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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