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在工作的时候,可能没太在意劳动合同的事儿。结果干了一段时间,发现公司压根没跟自己签合同。这时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权益可能受到侵害了。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那么这个双倍赔偿到底该怎么计算呢,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
一、双倍赔偿的计算起始时间
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比如小王在1月1号入职一家公司,公司一直没和他签劳动合同,那么从2月1号开始,就进入双倍工资的计算时段了。因为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一个月的时间来和劳动者签订合同,这一个月是合理的准备期。所以在这一个月内没签合同,不用支付双倍工资,但过了这个时间还没签,就得开始算双倍了。
二、双倍赔偿的计算截止时间
计算截止时间分两种情况。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还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都要支付双倍工资,并且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拿小王举例,如果到12月31号公司都没和他签合同,那么从2月1号到12月31号这段时间,公司要支付双倍工资。另一种情况是,在一年之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那么计算截止时间就是补订合同的前一日。
三、双倍赔偿的计算基数
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是劳动者当月应得工资。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比如小李每月基本工资3000元,还有500元的绩效奖金,那么计算双倍工资的时候,基数就是3500元。不过要注意,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四、主张双倍赔偿的注意事项
劳动者要主张双倍赔偿,首先得收集好相关证据,像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等,这些都能证明你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然后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时效问题,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没拿到双倍赔偿之后,可能还会遇到用人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的情况,或者后续在工作中又出现其他权益受损的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容易让自己的权益再次受到侵害。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正规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维权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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