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破产是否需要股东同意?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公司申请破产是需要股东同意,公司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如果公司申请破产的,应当经过股东会同意。申请破产,是指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诉讼请求。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具有破产申请权,但债务人(公司)申请破产须经公司股东同意。
公司申请破产是否需要股东同意?

一、公司申请破产是否需要股东同意?

公司申请破产是需要股东同意,公司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如果公司申请破产的,应当经过股东会同意。申请破产,是指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诉讼请求。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具有破产申请权,但债务人(公司)申请破产须经公司股东同意。

二、公司倒闭谁的责任,法人代表还是最大股东 ?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抽逃出资等行为,那万一最后公司资不抵债,进行清算,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不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比如原来股东甲出资600万,乙出资400万,公司经营5年后资不抵债,净资产4000万,欠款6000万,公司清算之后偿还了4000万债务,还有2000万,这2000万不需要股东个人以自己的财产偿还。清算注销后,这笔债务就彻底结束了。

2、公司倒闭有很多原因,如果法人代表没有违法行为不追究责任。股东也是一样,如果没有违法行为不追究责任。

3、法人代表直接利害关系就是公司结束,法人代表需要负责选择清算组人员,公司注销后法人代表资格消失。

4 、公司倒闭后,如果最大股东曾经挪用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和家庭财产不分,可能被揭开公司面纱,被要求以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就是已经投资的资金无法收回。

三、公司倒闭法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法人责任是指一种以法人财产为基础的有限责任。

法人财产是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法人的责任的实质是一种法人财产有限责任。  法人成立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对外责任无疑应为法人的责任,应由法人来承担。但法人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它不是静态的,而是在不停地动态地变化,法人从设立到后来的可能被撤销、解散或破产。那么在这些特殊情况下,法人的债务如何处理和承担,是有以下几个方面的:

法人设立时的责任承担的设置决定了在法人倒闭后的责任承担的问题。

法人终止时的责任承担

按照大陆法系的制度设计,在进行清算前要求先宣布解散,即所谓“先散后算”;而英美法系则要求公司只有清算后才能解散,即“先算后散”。但都遵循着这样的设计思路:清算---注销---人格消灭。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法人的有限责任与法人的破产制度紧密相连,按传统的民法理论,破产是法人有限责任的必然结果,法人以其独立财产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在法人资不抵债时,可能会导致法人的破产,只有通过破产制度的实施,才能将法人的有限责任制度落到实处。

有的公司自成立之初经营管理模式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所以,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导致破产倒闭,这个时候需要经过股东会以及股东的同意,才能够申请破产,这是我们国家破产法所明确规定的同时,需要将公司的债权债务等事项处理妥当。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4千字,阅读时间约12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5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司申请破产是否需要股东同意?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6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2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6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7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1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8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0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1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2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0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5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5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3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1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7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股份制股东如何企业申请破产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股份制股东如何企业申请破产,破产和破产保护的区别是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我们家有一个亲戚现在准备去申请公司的破产了,但是他不是法人,只是股东,股东可以申请破产吗?
[律师回复]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拒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另外,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
  
一、 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到清偿期限的。
  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为前提,不能清偿以债务到期为条件。
  
三、债务人所欠债务必须是能够以金钱评价的债务。
  破产程序中,如果债不能以金钱去评价,不能转化为给付财产(货币)的形式,最终不能强制执行,破产也就无实际意义了。不能以金钱评价的债务,不得作为破产之债。
  
四、债务人所欠债务应是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清偿的债务。
  在认定债务人能否清偿债务,是否应当宣告其破产,应根据以上各条件予以综合评判。
公司现在正常经颖,但小股东想撤股,大股东觉得价格太高。如果协商不成,小股东能不能申请破产清算,小股东占股20%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限定,中小股东能够通过以下措施和规则保护自己的权利:
1、能够翻阅公司会计账簿。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能够要求翻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有合法根据认为股东翻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能够拒却提供翻阅。公司拒却提供翻阅的,股东能够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翻阅。
2、能够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根据《公司法》第22条的限定,当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内容违背法律、行政法规时,该决议无效。当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流程、表决方式违背法律、行政法规限定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背公司章程时,股东能够自作出决议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能够要求退股。公司持续5年盈利,并符合公司法限定的分配利润要求,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对股东大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能够要求公司以合法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与公司不能达到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
4、特殊情况下,股东能够申请法院遣散公司。目前有的公司经营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虽未达到破产界限,但继续维持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更大损失;而因股东之间分歧严重,股东会、董事会又不能做出公司遣散清算的决议,处于僵局状态。此时符合肯定要求的股东能够申请法院遣散公司,进行清算。
5、能够提起直接诉讼。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股东申请公司破产怎么写?
根据我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股东是不能够进行申请公司破产的,这独立法人才能有资格向法院提起破产决定。一般来说,股东只能够将公司进行解散,然后再对公司的财产进行相关的清算,用于偿还债务和股东分配。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股东申请破产清算,股东应该怎样办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股东是否可以申请公司破产清算 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 (一)依照《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 (二)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判决解散公司后,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对公司进行清算。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三条: 1、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可予以保全。 2、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讼的,人民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 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程序步骤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一)公司面临破产情况下,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在15日之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进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或清算公司(如华信清算)组成;下面表述清算期间清算组可行使的职权: 1、清算公司财务并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分别编制; 2、债权人接受通知、公告; 3、与清算有关的公司处理还未了解的业务; 4、清缴清算过程中所产生的税款; 5、清缴之前所欠税款; 6、清理债务债权; 7、处理公司剩余财产(清债后所剩余财产); 8、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轰动。 (三)清算组在小组成立之日起十日之内通知债权人,并且在六时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在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的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务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并说明债权的相关事项。清算组进行登记。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公司财务后,需制定清算方案,并且报给股东大会或人民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职工工资、清算费用、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并清缴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投资的比例分配财产。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是不得开展与清算活动无关的任何经营活动且财产在清偿前不得将财产非给股东。 (五)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公司财产后发现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裁定宣告破产后,相关清算事物清算组应当移交给人民。 (六)清算结束后,清算组需要制作清算报告,报给股东会或人民确认,并且报送给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295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是股东,公司破产了,股东能不能申请债权
[律师回复]   破产债权申报的规定:  破产法第四十四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五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提讼。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 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第五十三条 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第五十四条 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第五十五条 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五十七条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第五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裁定确认。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提讼。
股东能够申请破产清算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股东是否可以申请公司破产清算 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 (一)依照《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 (二)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判决解散公司后,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对公司进行清算。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三条: 1、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可予以保全。 2、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讼的,人民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 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程序步骤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一)公司面临破产情况下,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在15日之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进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或清算公司(如华信清算)组成;下面表述清算期间清算组可行使的职权: 1、清算公司财务并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分别编制; 2、债权人接受通知、公告; 3、与清算有关的公司处理还未了解的业务; 4、清缴清算过程中所产生的税款; 5、清缴之前所欠税款; 6、清理债务债权; 7、处理公司剩余财产(清债后所剩余财产); 8、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轰动。 (三)清算组在小组成立之日起十日之内通知债权人,并且在六时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在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的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务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并说明债权的相关事项。清算组进行登记。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公司财务后,需制定清算方案,并且报给股东大会或人民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职工工资、清算费用、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并清缴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投资的比例分配财产。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是不得开展与清算活动无关的任何经营活动且财产在清偿前不得将财产非给股东。 (五)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公司财产后发现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裁定宣告破产后,相关清算事物清算组应当移交给人民。 (六)清算结束后,清算组需要制作清算报告,报给股东会或人民确认,并且报送给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5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股东申请破产程序的条件
股东是不能申请破产的,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通知、公告债权人;债权申报和登记;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股东能否申请公司破产吗
[律师回复] 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
1、依照《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
2、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三条
(1)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
(2)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295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司破产后,股东可否申请破产清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股东是否可以申请公司破产清算 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 (一)依照《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 (二)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判决解散公司后,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对公司进行清算。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三条: 1、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可予以保全。 2、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讼的,人民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 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程序步骤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一)公司面临破产情况下,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在15日之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进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或清算公司(如华信清算)组成;下面表述清算期间清算组可行使的职权: 1、清算公司财务并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分别编制; 2、债权人接受通知、公告; 3、与清算有关的公司处理还未了解的业务; 4、清缴清算过程中所产生的税款; 5、清缴之前所欠税款; 6、清理债务债权; 7、处理公司剩余财产(清债后所剩余财产); 8、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轰动。 (三)清算组在小组成立之日起十日之内通知债权人,并且在六时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在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的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务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并说明债权的相关事项。清算组进行登记。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公司财务后,需制定清算方案,并且报给股东大会或人民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职工工资、清算费用、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并清缴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投资的比例分配财产。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是不得开展与清算活动无关的任何经营活动且财产在清偿前不得将财产非给股东。 (五)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公司财产后发现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裁定宣告破产后,相关清算事物清算组应当移交给人民。 (六)清算结束后,清算组需要制作清算报告,报给股东会或人民确认,并且报送给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股东可以申请公司破产吗
股东不能申请破产,只能申请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我公司已破产,股东申请破产债权申报有效吗
[律师回复]   破产债权申报的规定:  破产法第四十四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五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提讼。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 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第五十三条 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第五十四条 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第五十五条 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五十七条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第五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裁定确认。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提讼。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295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股东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可行吗
[律师回复] 对于股东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可行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股东是否可以申请公司破产清算
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
(一)依照《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
(二)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判决解散公司后,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对公司进行清算。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三条:
1、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可予以保全。
2、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讼的,人民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 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程序步骤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一)公司面临破产情况下,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在15日之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进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或清算公司(如华信清算)组成;下面表述清算期间清算组可行使的职权:
1、清算公司财务并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分别编制;
2、债权人接受通知、公告;
3、与清算有关的公司处理还未了解的业务;
4、清缴清算过程中所产生的税款;
5、清缴之前所欠税款;
6、清理债务债权;
7、处理公司剩余财产(清债后所剩余财产);
8、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轰动。
(三)清算组在小组成立之日起十日之内通知债权人,并且在六时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在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的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务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并说明债权的相关事项。清算组进行登记。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公司财务后,需制定清算方案,并且报给股东大会或人民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职工工资、清算费用、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并清缴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投资的比例分配财产。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是不得开展与清算活动无关的任何经营活动且财产在清偿前不得将财产非给股东。
(五)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公司财产后发现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裁定宣告破产后,相关清算事物清算组应当移交给人民。
(六)清算结束后,清算组需要制作清算报告,报给股东会或人民确认,并且报送给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5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股东申请破产申请书都包括哪些内容?
股东申请破产申请书都包括的内容有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的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等。股东等向法院申请破产的时候,除了需要提交破产申请书之外,还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
10w+浏览
公司经营
破产公司的股东申请破产债权申报需要什么资料?
[律师回复]   破产债权申报的规定:  破产法第四十四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五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提讼。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 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第五十三条 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第五十四条 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第五十五条 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五十七条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第五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裁定确认。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提讼。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295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所在的企业破产,股东可以申请破产债权申报吗
[律师回复]   破产债权申报的规定:  破产法第四十四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五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提讼。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 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第五十三条 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第五十四条 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第五十五条 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五十七条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第五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裁定确认。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提讼。
股东可以申请破产,公司要求股权清算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股东是否可以申请公司破产清算 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 (一)依照《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 (二)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判决解散公司后,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对公司进行清算。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三条: 1、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可予以保全。 2、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讼的,人民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 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程序步骤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一)公司面临破产情况下,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在15日之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进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或清算公司(如华信清算)组成;下面表述清算期间清算组可行使的职权: 1、清算公司财务并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分别编制; 2、债权人接受通知、公告; 3、与清算有关的公司处理还未了解的业务; 4、清缴清算过程中所产生的税款; 5、清缴之前所欠税款; 6、清理债务债权; 7、处理公司剩余财产(清债后所剩余财产); 8、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轰动。 (三)清算组在小组成立之日起十日之内通知债权人,并且在六时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在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的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务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并说明债权的相关事项。清算组进行登记。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公司财务后,需制定清算方案,并且报给股东大会或人民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职工工资、清算费用、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并清缴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投资的比例分配财产。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是不得开展与清算活动无关的任何经营活动且财产在清偿前不得将财产非给股东。 (五)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公司财产后发现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裁定宣告破产后,相关清算事物清算组应当移交给人民。 (六)清算结束后,清算组需要制作清算报告,报给股东会或人民确认,并且报送给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经营管理 > 公司申请破产是否需要股东同意?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