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江湖中,合同纠纷是常见的“战场”。张居宽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多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办案能力。
在原告与三被告的《投资合作协议》纠纷一案中,原告要求三被告支付剩余投资回报款、归还本金及利息等。三被告各执一词,案件情况复杂。张居宽作为被告刘X的代理律师,凭借自己自2004年开始从事企业法务工作积累的经验,敏锐地察觉到案件的关键在于对协议性质和款项性质的认定。他深知企业法务工作中对合同条款的精准把握至关重要,在仔细审查协议和转账记录等证据后,准确指出案涉款项的实际性质,为被告刘X成功争取到合理的判决结果,最终法院判决刘X仅需偿还借款本金238862.88元及相应利息等。
某村民委员会与张XX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原告要求被告搬离并交付土地、支付拖欠租金。被告则以土地土质问题等理由进行抗辩。张居宽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凭借自己在合同法领域的独到见解和知识储备,在庭审中围绕合同是否应当解除、租金欠付数额等争议焦点,结合合同、图片、视频等证据进行有力举证。他明白在这类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运用是胜诉的关键。最终,法院确认合同解除,被告需退还土地并支付租金,有力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某置业公司与某建设集团、某自然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要求被告提供发票。张居宽作为被告方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省财税委委员的专业优势,精准把握税法与民商法的交叉适用。他从合同义务、法律关系定性和主体资格等方面进行抗辩,指出开具发票并非合同约定义务,属于行政法律关系,自然人被告并非适格主体。这种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解读和运用,源于他长期对税法和民商法的深入研究。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抗辩意见,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基于这些案例,张居宽建议:
1.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各方权利义务,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以防后续纠纷。
2.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合同文本、沟通记录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有力举证。
3.当遇到法律问题时,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自行处理导致问题复杂化。
4.企业应加强对税法和民商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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