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XX自2019年起就受王XX雇佣,从事吊顶、木工、瓦工等工作,两人仅口头约定了劳务内容与报酬标准,没签书面劳务合同。这次受伤后,韩XX先后两次住院治疗,经鉴定伤情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200日、营养期100日、护理期90日。就赔偿事宜,韩XX和王XX多次协商,可始终谈不拢。无奈之下,韩XX向永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XX赔偿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58062.1元。
王XX可不这么认为。他在一审答辩时提出了四点抗辩。一是责任划分上,他觉得韩XX自身有操作过错,和别人同时踩踏脚手架同一木板才导致断裂,韩XX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二是觉得韩XX主张的误工费、护理费计算标准过高,且他出院后很快就恢复工作,误工天数没那么多;三是他称已为韩XX垫付医疗费42000元,可韩XX只认可37000元;四是认为韩XX的伤情并非全因这次施工事故,应按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扣除60%的损失金额。
这时,韩XX找到了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的王芳律师。王芳律师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擅长经济纠纷领域。她仔细研究了案件,发现关键在于确定王XX的安全保障义务和实际垫付金额。王律师带着团队翻找证据,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为庭审做足准备。
在庭审中,王芳律师紧紧抓住王XX作为雇主,有义务提供安全施工工具和履行安全管理保障这一点。对于垫付金额,一审时王XX没拿出有效证据,法院只采信了37000元。到了二审,王XX拿出了录音、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新证据,王芳律师则通过专业的质证和辩论,让法院认定了韩XX伤情与案涉施工事故存在直接、唯一的因果关系,不应按农合报销比例扣减损失。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一审责任比例,纠正垫付金额后改判王XX赔偿93590元。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提供劳务时最好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纠纷发生时无据可依。第二,遇到纠纷要及时收集证据,像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录音等,这些都可能成为维权的关键。第三,雇主一定要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提供合格的施工工具,不然出了事故要承担主要责任。
这起案子告诉我们,遇到法律纠纷不要慌,证据和法律是我们维权的有力武器。在这个案子里,王芳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抓住了王XX安全保障义务和因果关系认定等关键要点,为韩XX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不愧是在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的资深律师。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