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抵押担保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1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最高额抵押担保适用的情形有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等六大情形。
最高额抵押担保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最高额抵押担保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最高额抵押担保适用的情形有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等六大情形。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债权确定期间是指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实际数额的时间。实践中,最高额抵押权人为了防止抵押人任意行使确定债权额的请求权,而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抵押人为了防止自己的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一般都愿意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对债权确定的期间进行约定。所以,对确定债权的期间进行约定是最高额抵押合同的重要内容。当事人约定的确定债权期间届满,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即自行确定。这里需要区分两组概念:

一是当事人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与最高额抵押权的存续期间。前者是指最高额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之间约定的,用以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额的时间;后者是指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的期间,根据本法第202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是当事人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与最高额抵押中的债务清偿期。最高额抵押中的债务清偿期指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间。当事人约定的确定债权期间届至,债务的清偿期未必届至。当事人可以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约定以债务的清偿期为确定债权的期间,也可以在债务清偿期外另约定确定债权的期间。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实践中,当事人可能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即使有约定,但约定的期间不明确。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决定最高额抵押所担保债权确定时间?对这个问题.国外的做法主要有两种:

一是规定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可以随时要求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

二是规定一个债权确定的法定期间,如日本民法典规定,最高额抵押人白最高额抵押权设定时起经过三年,可以请求确定债权原本。本法采纳了第二种做法,明确规定,没有约定确定债权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这样规定主要基于两点考虑:

一是设立最高额抵押权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对连续性的交易提供担保,连续性交易一般会持续一段时间,如果允许当事人随时要求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就意味着一方当事人,特别是抵押人有可能在很短时问内就要求确定债权额,这无疑与设立最高额抵押权的目的不相符合;

二是在当事人对确定债权额的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情况下,规定一个法定的确定债权额的期问,可以使最高额抵押权的地位因法定期间的存在而较为安稳.抵押权人不必时时顾虑抵押人行使确定请求权。这对于稳定最高额抵押关系是有好处的。本条规定的“二年”是一个固定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的问题,其起算点是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根据本法第187条、第188条的规定,如果以建筑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益作最高额抵押的,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为最高额抵押权登记之日;如果以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作最高额抵押的,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为最高额抵押合同生效之日。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在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的情况下,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也确定。这里的“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一是连续交易的终止。如果最高额抵押是对连续交易提供担保,则连续交易的结束日期就是债权额的确定时间,即使当事人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或者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法定确定期间还没有届至,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也确定;

二是最高额抵押关系的基础法律关系消灭而导致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比如在连续的借款交易中,借款人的严重违约致使借款合同依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被解除,新的借款行为自然不再发生。这种关系终止时,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自然也确定。

(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在最高额抵押权存续期问,抵押财产被法院查封、扣押的,其有可能被拍卖或者变卖。抵押财产被拍卖、变卖的价格直接影响到最高额抵押权人债权利益的实现,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时,最高额抵押权人一般都希望被担保的债权额尽早确定。此外,查封、扣押抵押财产实际上隔断了抵押财产与担保债权的关系,也脱离了最高额抵押人和最高额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的影响和控制,因此,无论是从保护最高额抵押权人、其他债权人利益的角度,还是从稳定担保关系的角度,都应当确定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额。

(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在最高额抵押权存续期间,债务人、抵押人有可能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所产生的直接法律后果就是债务人、抵押人进入破产程序或者清算程序。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根据本法第203条的规定,债务到期是实现最高额抵押权的法定事由,因此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使确定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额成为必要;抵押人进入破产程序的,其所有的财产(包括最高额抵押财产)都由破产管理人占有和支配,但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物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所以抵押人被宣告破产也使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确定成为必要。

需要强调一点。根据破产法第132条的规定,破产法施行后,破产人在破产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破产法第113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以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物权的权利人受偿。破产法第109条规定的就是担保物权人对担保财产的优先受偿权。

(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这是兜底性条款。除了本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所规定的可以确定债权额的法定事由外,在本法其他条款或者其他法律中也有可能规定确定债权的其他情形,如根据本法第203条的规定,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最高额抵押权的事由时,最高额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而最高额抵押权人行使最高额抵押权的基础就是担保债权额的确定,所以出现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最高额抵押权的事由就意味着担保债权额的确定。

综上,抵押人在进行自身财务抵押时要注意这些财务的所有权是否没有争议,如果存在争议将无法作为你的财产进行抵押;抵押权人也要注意所收的抵押财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具有可抵押性。在抵押时双方一定要认真阅读合约并签字,避免今后发生纠纷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6.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1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最高额抵押担保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3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3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6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6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3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4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8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2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2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6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5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1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6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2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2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最高额抵押适用于哪些情形
根据《担保法》第59条的规定,最高额抵押一般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1、借款合同。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这种情况一般不适用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什么是最高额抵押,如何设定最高额抵押?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最高额抵押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最高额抵押具有担保债权的不特定性的特点。即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未来债权是不特定的,将来的债权是否发生、债权类型是什么、债权额是多少均是不确定的。因此,其所担保的债权不必须都是同一性质的债务。
二、如何设定最高额抵押设定最高额抵押时,双方要明确规定债权发生的原因。根据《担保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因此,只有借款合同和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而且在双方还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担保债权是否仅限于借款的债务还是商品交易发生的债务,特别是担保商品交易发生的债权的,应当明确规定就何种商品进行连续交易发生的债权额进行担保。否则,应推定双方同意就各种商品交易进行连续交易发生的债权进行担保。对于被担保的债权的最高限额应当明确规定。如果没有约定最高限额,则应当认为最高额抵押合同不成立。决算期是最终确定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的实际数额的日期。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通常必需明确规定决算期。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决算期,如果最高额抵押合同中订有存续期间并已经登记的,此项期间届满之时即为决算期。如果抵押合同登记的存续期间过长,当事人均有权提出确定合理的决算期。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因此这些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最高额抵押同样适用。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不包括抵押物因财产保全或者执行程序被查封后或债权人、抵押人破产后发生的债权。”由此可以推断其所担保的债权不包括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应当从抵押物拍卖价金中扣除,不应算入最高额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最高额抵押担保适用的情形包括什么
根据《担保法》第59条的规定,最高额抵押一般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1、借款合同。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这种情况一般不适用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1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最高额抵押适用哪些情况
根据《担保法》第59条的规定,最高额抵押一般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1、借款合同。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这种情况一般不适用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最高额抵押适用于哪些范围
根据《担保法》第59条的规定,最高额抵押一般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1、借款合同。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这种情况一般不适用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1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最高额抵押一般适用什么情况
根据《担保法》第59条的规定,最高额抵押一般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1、借款合同。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这种情况一般不适用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最高额抵押担保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