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时有发生,执行难问题也较为突出。在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原告某建设工程公司与被告某实业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长期无财产可供执行,这让原告的胜诉判决面临无法兑现的困境。
王彦栋律师接受委托后,深知调查是破局的关键。他立即启动调查令,调取银行流水与工商档案。在调查过程中,他发现流水断档与公司更名相关。这一发现为进一步调查指明了方向,他以曾用名再次申请调查令,调取原始档案,最终证实股东未实际缴纳注册资本。
基于这一重要发现,王彦栋律师依据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将原始股东、会计师事务所列为共同被告。他采取以诉促执策略,同步推进执行与追责诉讼。这一策略如同给被执行人及股东施加了强大的压力,让他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自身的责任。
在普通人遇到类似执行难的情况时,往往会陷入误区。很多人可能会认为既然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就没有了希望,从而放弃进一步的调查和维权。然而,王彦栋律师通过实际行动告诉我们,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在这样的案件背后,对于普通人来说,首先应该积极配合律师进行全面的调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线索。最重要的是,要相信法律的力量,运用合法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王彦栋律师的努力最终取得了成效。法院支持了原告代理律师的意见,认定原始股东应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验资不实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在强大的法律压力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案件全额执行完毕,原告债权全部实现。
这起案件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它让我们看到,在面对执行难问题时,只要有专业的律师和正确的策略,就有可能突破困境,实现胜诉判决的落地变现。同时,也提醒我们在商业活动中要注重风险防范,遇到纠纷时要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