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需注意,计算经济补偿金时的工资基数应包括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全部应得收入。具体情况可根据实际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确定。
二、终止劳动合同后经济赔偿金如何计算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计算分两种情况。若用人单位违法终止,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计算时,工资包含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三、终止劳动合同未支付经济赔偿是否违法
终止劳动合同未支付经济赔偿,通常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符合特定情形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如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若用人单位应支付却未支付,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仲裁裁决后,若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了解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等关于经济补偿的各项重要规则后,还有一些拓展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劳动者在一年中存在试用期,试用期是否计入工作年限来计算经济补偿呢?另外,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否会有所不同?这些问题在实际情况中都可能影响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如果您对这些经济补偿计算的细节、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答案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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