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初,云南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接到传票时,觉得问题不大。原告尹某某称2019年3月XX公司和被告签了装修承包合同,被告又把部分项目交给自己施工,结算后还有部分工程款没拿到。被告认为原告只是自己涉案项目的授权代表,双方没形成分包或承揽关系,原告没独立债权请求权。
可问题爆发后,被告自己应对时却陷入困境。他们试图和原告协商,但原告坚持诉求,被告慌了,反复想不通怎么就成被告了,还可能要承担这么多费用。
这时,被告委托了云南亚尊(建水)律师事务所的李耀贤律师应诉。李律师执业后办过数百起案子,经验丰富。
李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了关键细节。案涉装修工程实际是原告组织施工、垫付费用,而且被告和XX公司签的《装修承包合同》是事后为结算补签的,原告还无装修资质,是借用被告资质签的合同。
围绕这个细节,李律师制定了策略。他指导被告收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证据,比如施工记录、费用支出凭证等,还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
庭审中,原告坚持认为自己是实际施工人,被告应承担连带责任。李律师则精准陈述被告与原告仅为授权代表关系,而非合同相对方。同时,针对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张X承担连带责任的诉求,李律师结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充分论证。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是实际施工人,被告与XX公司的合同无效。法院认为被告作为被借用资质方,无合法依据占有应属原告的部分款项,应承担付款责任。判决被告与XX公司共同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68755.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驳回原告要求张X承担连带责任及支付律师费的诉求。被告一开始极度紧张,听到判决结果后,长出了一口气。
记住这几点:第一,签订合同要注意核实对方资质。第二,施工过程中保留好相关费用凭证和施工记录。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在商业合作中要明确法律关系,谨慎签订合同。在这个案子里,李耀贤律师精准界定法律关系,有效抗辩不合理诉求,为被告厘清了责任边界,在云南亚尊(建水)律师事务所展现了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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