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当下商业活动中,合同纠纷频发,其复杂性和多样性对律师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极高要求。王泽明律师作为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在合同纠纷、公司经营纠纷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素养。
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王泽明律师团队代理原告龚X,就九江某大型商业广场八个绿化景观工程项目向发包人、总包方及分包方追讨欠付工程款。此案件的死结在于,工程涉及多个子项目,发包链条复杂,各被告之间对已付款项、未付款项及付款责任主体存在巨大争议。
王泽明律师精准定位龚X“实际施工人”的法律地位,这一动作源于他在九江学院接受法学教育时打下的扎实理论基础。在学校的学习让他对各类法律条文有深入理解,能够敏锐地捕捉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这一关键法条,据此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向发包人A公司及总包方C公司主张权利。
面对各被告相互推诿、账目不清的情况,王泽明律师系统梳理此前系列案件中形成的证据。早年间,他在处理大量合同纠纷案件时,养成了对证据严谨梳理的习惯。在这个案件中,他将各方曾确认或自认的结算数据、付款凭证及庭审陈述进行整合,构建了完整的债权证明体系。这种对证据的娴熟运用,使他能够在庭审中清晰地呈现各被告的欠款情况。
在庭审中,各被告提出诸多抗辩。A公司辩称诉讼时效已过且其非适格主体;C公司辩称其非合同主体不应担责;B公司则以另案调解书已结清款项、资料保管费支付条件未成就等理由抗辩。王泽明律师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对这些抗辩进行了有力回击。他在过往处理类似案件时积累的经验,让他能够迅速抓住各被告抗辩的漏洞,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分析和法律条文的准确引用,证明各被告的抗辩不成立。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王泽明律师的代理意见,全面支持了原告的核心诉求。判决A公司、B公司、C公司分别向龚X支付相应工程款,案件受理费主要由三被告承担。
王泽明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的专业能力,为处理同类合同纠纷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标尺。他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对证据的严谨梳理以及在庭审中的出色表现,都为解决复杂合同纠纷提供了有效的方法和思路。在未来的合同纠纷处理中,他的专业特质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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