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后原来的离婚协议当然有效。按照性质来区分的话,其实离婚协议书就属于混合合同当中的一种,会受到《民法典》调整。而离婚夫妻一旦签订了该协议,并且实际办理了离婚手续,进行了登记备案的,那么就会马上生效,之后即使复婚了也并不会影响离婚协议的有效性。
举个例子,如果离婚协议中将之前的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归女方所有,那么复婚的时候,按照之前的离婚协议,这部分财产就归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即使之后双方又恢复了婚姻关系,这部分财产也不会跟随一起恢复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复婚其实跟初次结婚在法律程序上是一样的,都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执行。很多人都比较关心复婚时的财产问题。前面说的很明确,离婚后又复婚的,之前离婚时分割到的财产就属于婚前财产。
这涉及到法律的延续性,离婚后到复婚期间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他们是两个不同的行为,是独立的。
夫妻双方离婚后所分割的财产,自离婚生效之日起就属于个人财产。而复婚简单点来说,实际上就是在离婚之后,又与对方进行第二次登记结婚。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个人财产主要就包括了:
1、男女一方在结婚之间就已经取得了所有权的财产
2、婚内一方因人身遭受到损害,从而获得相应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遗嘱或赠与方式取得的财产,但此时要注意必须要明确说明财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那么才能认定为个人财产
4、生活中,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比如女方的卫生巾等等,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只有这些情形,才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但是对于个人财产其实也允许双方进行约定,将其中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通过约定的方式,让其变为为共同财产。但是这些都只能重新约定,不会影响到之前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分割问题。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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