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闫XX与被告尹XX于2010年X月XX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闫XX将位于新泰市xx街道XX冯xxx村新区225平方米的房屋以35万元出售给尹XX,尹XX出具收到购房款35万元的收到条。此后,房屋经过多次转卖,徐X实际占有并装修该房屋。原告闫XX认为,签订合同是受被告方非法拘禁、殴打等手段胁迫,且未实际收到购房款,同时因三被告均非案涉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同应属无效。而三被告则辩称合同有效,是自愿交易且已支付房款,若合同无效,原告应返还房款并赔偿损失。
闫XX委托了广东知恒(济南)律师事务所的杨蕾律师代理此案。杨蕾律师毕业于宁夏大学,拥有硕士学位,在投身律师行业前曾担任某大型建设集团的企业法务总监,这使她不仅精通法律条文,还能从商业实质和经营者视角分析和解决问题。杨蕾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理财纠纷、房产纠纷、经济纠纷等领域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尤其专精于大额经济纠纷案件。
在这起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件中,杨蕾律师凭借自己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闫XX制定了清晰的诉讼策略。她精准把握案件关键,在庭审中展现出严谨的逻辑和出色的庭辩能力。庭审中,杨蕾律师与三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关X、王XX展开激烈辩论。
经过审理,案件最终有了结果。法院确认三份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徐X需向闫XX返还房屋,闫XX向尹XX返还购房款35万元,同时闫XX要赔偿徐X装修损失24,451.5元,法院还驳回了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及被告其他反诉请求。杨蕾律师成功帮助当事人闫XX争取到了最大的权益。
杨蕾律师作为知恒(济南)律师事务所诉讼仲裁法律事务部主任、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领导的团队秉承团队化、专业化服务模式。团队律师均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高校,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他们坚持“专业分工、协同办案、集体研讨”的工作机制,确保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此次案件的成功处理,也体现了杨蕾律师及其团队在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实力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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