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张是个普通打工人,2023年3月,她到库尔勒的一家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上班,被派到一家石油技术服务公司做生产线杂工。当时她心想,有工作就行,没太在意合同细节,觉得自己只要好好干,权益肯定有保障。
然而,意外发生了。4月的一天,小张下班途中被一辆轿车撞了,造成右侧桡骨远端骨折。受伤后,她没法再工作,而人力公司既没给她缴纳社保,也不配合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小张慌了,自己受了伤,后续治疗和生活都需要钱,于是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她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和人力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让公司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还要补缴社保。可人力公司拿出了和小张签的劳动合同,说双方不是事实劳动关系,不用支付双倍工资,社保补缴也不归仲裁管。第三人石油技术服务公司也表示,小张不是他们员工,工资不是他们发,社保问题应按人力公司合同和规定处理。
小张这下犯难了,自己明明受了伤,怎么就不能拿到应有的赔偿呢?她心里反复想不通,焦虑得不行,不知道该怎么办。
后来,经人介绍,小张找到了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的于欣律师。于欣律师执业以来承办过400多起案件,经验丰富。于律师仔细梳理小张提供的材料,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虽然人力公司和小张签了劳动合同,但小张实际工作时间和合同约定存在差异,而且公司在小张受伤后仍发放了工资。
围绕这个细节,于律师指导小张固定证据。让她翻出银行工资流水,证明公司确实发了工资;整理工作期间的聊天记录,证明自己在公司正常工作。
仲裁庭上,双方展开激烈交锋。小张一方主张,虽然签了合同,但工作情况特殊,应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应支付双倍工资和补缴社保。人力公司则坚持合同有效,无需支付双倍工资,社保补缴不属于仲裁范围。
最终,仲裁委认定小张和人力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因为签了合同,驳回了小张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请求,社保补缴问题建议小张向社保行政部门处理。听到裁决结果,小张原本极度紧张的心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签劳动合同时仔细看条款,明确权利义务。第二,工作中保留工资流水、聊天记录等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这起劳动纠纷告诉我们,签合同不能马虎,关键时刻证据很重要。在这个案子里,于欣律师抓住工作时间和工资发放的细节,为小张争取合法权益,来自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的他,用专业能力助力当事人解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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