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伤事故需达到何种伤害程度
工伤认定不以伤害程度为标准,而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情形确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等情况,均可认定为工伤。此外,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等也可视同工伤。无论伤害轻重,只要符合法定情形,都可申请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二、工伤认定对伤害程度有怎样法律界定
工伤认定主要依《工伤保险条例》,和伤害程度无直接关联。依据该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预备或收尾性工作受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害或下落不明;上下班途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伤害。视同工伤情形有:在工作时间和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等。伤害程度主要用于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以核算赔偿数额。
三、工伤认定中不同伤害等级有何法律划分?
工伤认定中伤害等级依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划分,共分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一级至四级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等待遇。
五级、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经本人提出可解除劳动关系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职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本人提出解除合同,可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当探讨工伤事故需达到何种伤害程度时,其实还有不少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不同伤害程度对应的工伤赔偿标准有很大差异,轻微伤害和严重伤残在赔偿金额、赔偿项目上会截然不同。另外,工伤认定还会涉及到劳动能力鉴定问题,即使伤害程度达到工伤标准,但劳动能力受损情况不同,后续的待遇也会有所不同。如果你在工伤认定、赔偿标准、劳动能力鉴定等方面仍有疑问,或是对工伤事故伤害程度的具体判定存在困惑,别让难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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