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公司把一处办公房出租给b公司,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里明确约定了租金、押金、支付方式以及逾期支付的违约金等条款。2016年10月26日,b公司将企业名称变更为c公司。2018年12月27日,a公司与c公司又签订了《补充协议》,对承租面积和租金进行了调整。
然而,在合同履行期间,c公司多次拖缴、欠缴租金,截至2021年7月31日,欠缴租金达589200元。2020年6月11日,a公司变更为d公司,d公司多次发函督促c公司履行租金支付义务,但c公司仍拖延不交。
d公司无奈之下,委托湖北诚明(江汉)律师事务所的袁苏律师处理此案。袁苏律师接手后,确定本案争议焦点为诉讼主体问题及租金计算金额。由于a公司与b公司均已主体变更,应由后续承继主体即c公司和d公司进行诉讼活动,于是袁苏律师将c公司作为被告提起诉讼。同时,在租金主张上,除了本金,还增加主张违约金。
经过一番努力,法院支持了d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方支付租金5892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3071.2元。
从这起案件中,我们普通人可以得到一些有用的提醒。首先,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把各项条款明确清晰,特别是涉及金钱的部分,包括支付方式、时间、逾期责任等。其次,如果对方出现违约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比如发函督促,保留好相关证据。最后,如果协商不成,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本案中,袁苏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准确把握了案件的关键争议点,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袁苏律师自2019年踏入律师行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6件,其中合同类案件占比约60%。多年的执业经验让他在处理合同纠纷时游刃有余,能够迅速找准问题所在,并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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