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陕西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唐瑞律师参与其中。唐瑞律师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7年时间,执业证号为16101201910151056,现就职于北京市惠诚(西安)律师事务所。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数百件,在经济纠纷的诉讼与执行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近百件余件,其中强制执行和合同类纠纷诉讼案件占比约80%。
这起纠纷发生在上诉人西安XX公司与被上诉人陕西XX公司之间。西安XX公司因与陕西XX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服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而提起上诉。唐瑞律师作为西安XX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了此案。该案件涉及西安XX国际购物中心负二层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工程,合同约定了工程范围、价款、工期等。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工程调整、工期延误等问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唐瑞律师特别擅长处理过类似问题。他曾代理顾问单位陕西省汉中某投资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涉1600余万元,通过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二审,最终使该公司仅承担100万元,成功扭转了该公司以往工程合同纠纷类屡屡败诉的局面。在这起新的案件中,唐瑞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西安XX公司积极辩护。
一审法院认定涉案工程已验收合格,结算价款为68万元,扣除罚款1万元后为67万元。西安XX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行为构成违约。对于工期延误违约金问题,一审法院认为双方都有违约行为,将逾期付款利息和延误工期违约金相互折抵。然而,二审中情况发生了变化。
二审期间,双方围绕上诉请求提交了证据。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达到验收条件,一审认定工程已验收合格符合实际。关于工期延误问题,尽管合同约定工期根据装修进度而定,但实际点位变动及装修工程对监控改造工程影响局部个别,造成工期延误的主要原因仍在施工方陕西XX公司。考虑到原合同逾期完工违约金约定过高,法院酌定陕西XX公司承担8万元违约金。同时,法院纠正了一审将逾期付款利息和延误工期违约金相互折抵的判决,支持了陕西XX公司主张的延期付款利息。
唐瑞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充分发挥了其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权益。他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领域的丰富经验,为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这起案件也再次证明了他在经济纠纷诉讼与执行领域的实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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