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实业公司在与上殡葬事业服务中心的合作中,却做出了令人意外的举动。20XX年X月,双方签订了《公墓石材采购合同》,约定采购墓具石材275套,总金额112.7万余元,之后又通过补充协议明确了各型号石材的数量、单价以及石材尺寸需符合招标文件标准。20XX年X月,殡葬中心按约支付了全部货款。但在20XX年的审计中,却发现某实业公司交付的部分石材尺寸小于合同约定,这一违约行为严重损害了殡葬中心的合法权益。
面对这一情况,某实业公司竟主张尺寸调整系双方合意,且部分石材长度增加可弥补宽度不足,仅同意退还原材料成本差价。这一说法显然缺乏事实依据,却给殡葬中心带来了巨大的程序劣势。在这种不利局面下,殡葬中心委托了江西时空律师事务所的郑智律师代理此案。
郑智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制定了清晰的代理策略。在庭审中,围绕法官归纳的争议焦点,即某实业公司是否构成违约以及应如何退还货款,郑智律师充分发挥自己在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专业优势。他首先进行了证据固定,提交了《合同》《补充协议》、招标文件、审计测量记录及付款凭证等一系列关键证据,清晰地证明了双方的合同关系、尺寸约定以及某实业公司的违约事实。
接着,郑智律师展开了严谨的法律论证。他指出,某实业公司无证据证明尺寸调整系双方合意,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并且强调合同价款包含加工、运输等综合费用,仅按原材料成本退款不符合合同约定。同时,按中标价比例计算退款金额(61303.62元)远低于合同约定的10%违约金(112726.46元),殡葬中心的主张合理合法。
面对郑智律师如此严谨的论证,某实业公司的代理人明显陷入了被动。他们试图进行反驳,但在郑智律师清晰的证据链和逻辑严密的法律分析面前,显得苍白无力。代理人在法庭上多次支支吾吾,无法给出有力的回应,现场气氛一度十分尴尬。
最终,仲裁委支持了殡葬中心的全部请求,裁决某实业公司退还货款61303.62元,并承担全部仲裁费用2541元。虽然此次裁决为殡葬中心挽回了损失,但在商业交易中,类似的合同纠纷仍时有发生。郑智律师提醒,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都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保留好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此次案件也暴露出在合同履行监管方面可能存在的制度性困境,有待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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