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被告得知原告起诉索要40万工程介绍费时,陷入了极度的无助。被告原本以为是原告促成了工程承包才签订协议付款,却没想到原告会如此行事。被告对法律程序一无所知,也不清楚自己该如何应对这场诉讼,处于明显的信息劣势。
2018年开始执业的王伟栋律师在接到这个案件时,迅速做出了关键判断。他没有被案件表面的协议所迷惑,而是将目光聚焦在协议的合法性以及原告是否真正提供了居间服务上。王伟栋律师的维权策略,正是从对这两个核心问题的深入分析展开。
在证据收集方面,王伟栋律师积极行动。他让公司出具了《说明函》,详细阐述了合同签订的整个过程。这一证据明确证明了原告并未提供居间介绍服务,为被告不须支付居间介绍费提供了有力的事实依据。2024年[假设提交证据日期],王伟栋律师将这份关键的《说明函》提交给了法院。
同时,王伟栋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律知识,指出根据法律规定,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私自介绍工程收取工程介绍费,因此案涉协议是无效的,原告不得主张介绍费。在庭审过程中,这成为了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原告律师试图强调协议的有效性,但王伟栋律师据理力争,引用相关法律法规,让法官清楚地认识到协议的违法性。
此外,对于原告声称未收到分文介绍费的说法,王伟栋律师拿出了录音证据,证明被告已经支付了20万元。他向法庭指出,即使法院认为应当支付介绍费,也应当扣除已支付的20万元。
王伟栋律师在执业期间,经手办理了数百起案件,遇到过类似的合同有效性及费用支付争议案件。在面对这类问题时,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当本案遇到原告不承认收到款项这一棘手问题时,他果断拿出录音证据,这一决策正是基于他过往的执业积累。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伟栋律师的观点,认为不得私自收取工程介绍费,案涉协议无效,进而认定原告无权根据协议主张居间服务费。虽然法院认为被告有提供居间介绍服务,但因原告未举证必要费用,不予支付,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原告提起上诉,尚未开庭,但王伟栋律师表示将继续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被告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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