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诉讼的战场上,被告方的一些举动常常会让原告陷入意想不到的困境。在许X与威海某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告方就使出了一招“狠棋”。许X与威海某公司的民间借贷关系依法成立,某区人民法院也于2022年出具民事裁定书,确认威海某公司应返还许X借款本金88000元及相应利息。然而,当许X准备申请强制执行时,却发现威海某公司已于2022年被注销登记。这一意外情况让许X的债权追讨陷入了僵局,原本看似稳操胜券的局面瞬间变得扑朔迷离。
就在许X一筹莫展之时,戴芬芳律师介入了此案。戴芬芳律师自2013年执业以来,深耕民商事争议解决及企业法律顾问领域,累计承办案件逾4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经验和系统化的法律思维能力。她在处理股东纠纷、公司治理等复杂商事争议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庭审中,被告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威海某公司的唯一股东,虽然对许X起诉的事实及诉讼请求无异议,但表示现无能力还款。法官归纳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作为股东,是否应对威海某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戴芬芳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迅速锁定了关键事实。她调取了威海某公司的工商档案,发现被告在申请办理威海某公司的简易注销手续时,在《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以及《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中作出了威海某公司在注销登记时未发生债权债务,不存在诉讼情形的虚假表述,并承诺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戴芬芳律师当庭指出,被告作为威海某公司的股东,未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注销前通知债权人或实质未清算,导致许X的债权未能得到清偿。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等相关法律规定,详细阐述了被告应承担的责任。面对戴芬芳律师的有力论证,被告方一时无言以对,陷入了沉默。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威海某公司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依法成立并生效,威海某公司未按约返还借款,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威海某公司已注销,被告作为公司股东未依法清算,应当对威海某公司应付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许X借款88000元,并赔偿该款自2021年X月X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逾期利息。
虽然法院已经作出了判决,但案件并非就此完美收官。目前,该判决尚在执行中。戴芬芳律师告知许X,若执行不到位,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戴芬芳律师的这一安排,为许X保留了最后的受偿路径,也体现了她为当事人负责到底的执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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