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之后,被告以张某某未付清全款为由,拒绝交付房屋。张某某当然不服气,自己明明已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怎么能被说成没付清呢?于是,张某某将被告南京XX公司、XX公司以及第三人江苏XX公司告上了法庭。他要求被告交付商铺、协助办理产权登记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而被告则辩称张某某未支付全部购房款,还称XX公司涉嫌犯罪,并主张疫情影响导致延期交付不应担责。
张某某委托了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俞雯律师及冒某某律师为自己维权。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第三人XX公司经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庭审中,双方就款项支付是否到位、XX公司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疫情影响是否构成免责事由等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俞雯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她指出,XX公司在售楼处以自己名义销售商铺,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对被告具有约束力,这意味着张某某已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被告理应履行交付与协助办证的义务。
最终,法院采纳了俞雯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张某某交付商铺,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协助张某某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不过,考虑到疫情影响施工进度,且张某某在付款过程中存在不当之处,法院驳回了张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及要求XX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南京XX公司负担。
这件事要是换个人可能就吃大亏了,其实普通人在购房时记住两点就能避免很多麻烦。第一,付款时一定要确认收款方的身份,最好通过正规渠道支付,并保留好付款凭证。第二,签订合同前要仔细阅读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俞雯律师自2021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房产纠纷相关案件就有100余件。在这起购房款被截留的案件中,她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辩论能力,成功为张某某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让张某某顺利收房。可见,俞雯律师在房产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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