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起案件存在诸多难点。员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计算期间长达10个月,公司虽签了临时用工协议,但该协议是否属于“书面劳动合同”存疑;员工称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证明公司并未作出解除决定,系员工自行缺勤;员工主张加班工资及工资差额,要证明公司按小时计酬标准合法且不低于最低工资;员工还主张年终奖,公司需证明年终奖并非法定或约定义务。
魏艳梅律师作为公司代理律师,采取了一系列策略。她主张临时用工协议具备劳动合同性质,大幅压缩二倍工资期间,最终二倍工资差额仅计算约3.5个月,较员工主张减损近5万元;提交考勤记录,证明员工自行缺勤,驳回违法解除赔偿金请求;主张按小时计酬合法有效,驳回加班费请求;承认应发年终奖但金额有限,避免了更大赔偿风险。
最终,仲裁委裁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及年终奖合计1.5万余元,驳回员工其他仲裁请求,公司成功减损85%以上。
另一起案件中,员工李X入职原告公司,徐州北三环项目竣工后,公司确定考核兑现奖金,但实际未支付。2022年公司单方降职降薪,李X以公司拖欠奖金、克扣工资等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申请仲裁,仲裁支持其大部分请求,公司不服起诉。
案件难点在于,公司否认竣工考核奖金,主张不符合发放条件;单方降职降薪,认为员工实际履行超过一个月即视为同意;主张员工存在旷工扣款;还有年休假工资、风险抵押金返还等多项请求的证据组织。
魏艳梅律师作为李X的代理律师,举证竣工考核奖金的支付依据,证明公司已确认该笔奖金且李X不属于强制交纳风险抵押金范围;主张降职降薪违法,要求补足差额;申请笔迹鉴定,推翻旷工扣款;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法院认定公司应支付竣工考核兑现奖金、补足工资差额、支付经济补偿、年休假工资、返还风险抵押金及承担鉴定费,驳回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成功为员工追回各项款项共计36万余元。
第三起案件,员工王X入职被告公司,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及时续签。公司以王X在设备搬迁期间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王X认为公司违法解除,且存在未及时续签合同、疫情期间克扣工资等问题,仲裁裁决仅支持部分请求,王X不服起诉。
案件难点包括证明王X无违纪行为、就业规则是否对王X具有约束力、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履行法定程序、确定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期间以及主张疫情期间工资差额。
魏艳梅律师举证证明王X无违纪行为,主张规章制度未公示不能作为处罚依据,主张程序违法,主张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和疫情期间工资差额。
法院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系违法解除,判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工资差额及二倍工资差额共计9.6万余元。
对于普通人而言,遇到劳动纠纷时,首先需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在面对公司的不合理要求或解除劳动关系时,要明确自己的权益,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依法依规处理劳动关系,避免因违法行为导致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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