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保险公司在无责情况下的
二、交强险赔偿额度
而根据交强险条款第八条第项的内容,交强险虽在赔偿上不分责任,但在保险公司承保的一方被认定无责的情况下,交强险按无责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即医药费1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金1.1万元,财产损失100元。
上述赔偿额度,是与道交法七十六条司机在无责情况下赔偿额不超过损失10%的规定相符的。有一个案例可以说明无责和有责的问题:某人乘坐三轮摩托车,在拐弯时由于车速过快,某人被三轮摩托车摔下后座,正好砸在同向正常行驶的一辆机动车的右后门上。机动车司机出于好意,主动下车扶起某人,交警到场后,认为机动车也多少承担一部分责任。将交通责任认定书机动车本应承担的无责任改为次要责任,并让机动车司机签字确认。后某人对司机、保险公司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由于司机对无责和有责在交强险中的性质不清楚,故而将一个本应按无责处理的交通事故变成了保险公司按全责对伤者的赔付。
在我国的交通案件中,我国的法律对受害者的法律权益进行相应的保护。规定上路的车辆必须缴纳相应的交强险,来对交通事故中的人员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最大限额根据我国的相关保险法律支付给这类交通肇事受害者,进行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