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X等受害人近亲属手中仅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诊疗记录等基础材料,面对保险公司专业的法律团队和复杂的保险条款,他们在证据和法律知识上处于明显劣势。2024年6月,XX保险公司上诉后,张X等人心急如焚地找到浙江孚吉律师事务所,委托戴丽萍律师参与二审诉讼。戴丽萍自201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尤其在交通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余件。戴丽萍深知此类案件中保险公司免责抗辩的复杂性,她决定先从梳理保险公司的上诉理由和证据入手。
距离二审开庭还剩20天。
第1天,戴丽萍与张X等人详细沟通,了解事故的具体经过和一审情况,当晚仔细研究了保险公司的上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列出了需要重点调查和质证的问题清单。
第2天,戴丽萍前往交警部门,调取事故发生时的详细记录和现场照片,同时收集李X车辆投保时的相关资料,包括保险条款和投保告知书。
第3天,戴丽萍联系李X,了解其车辆使用情况,获取相关证人证言,证明事故发生时车辆并非处于营运状态。
第4-7天,戴丽萍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整理和分析,从证据效力、举证责任、免责条款效力、事故因果关系等多方面撰写详细的代理词,同时准备质证意见和辩论提纲。
第8-12天,戴丽萍多次与二审法官沟通,提交代理意见和相关证据,争取法官对案件的全面了解和支持。
第13-16天,针对保险公司可能提出的新证据和观点,戴丽萍进行模拟辩论,完善自己的辩论策略和应对方案。
第17-19天,戴丽萍再次与张X等人沟通,告知他们庭审流程和注意事项,让他们做好心理准备。
第20天,二审开庭。戴丽萍在法庭上针对保险公司的上诉理由进行了有力抗辩,指出保险公司无证据证明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营运状态,其提交的证据非新证据不应被采纳;保险公司未就营运与非营运的区别向投保人尽到提示说明义务,案涉免责条款为格式条款,保险公司未充分举证已履行明确说明义务,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且事故发生原因与车辆使用性质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二审法院采纳了戴丽萍律师的抗辩意见,认定保险公司的上诉主张不能成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4年8月,张X等人成功获赔56万余元赔偿款。虽然案件已经胜诉,但戴丽萍提醒张X等人,如果保险公司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拖延或拒不履行判决的情况,他们可以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确保赔偿款顺利到位。这一提醒为当事人保留了最后的保障,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