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柯XX、谢XX、林XX三人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安溪县人民检察院起诉。安溪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分别对三人作出了相应的有罪判决。然而,谢XX和林XX并不认同这一结果,他们觉得原判没有管辖权,且自己的行为不构成挪用资金罪,于是决定提出上诉。
苏湖城律师,2008年开始执业,厦门大学法学硕士,现为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专委主任。苏湖城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近千件,尤为专精于重特大复杂刑事案件辩护。他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在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2019年经福建省律师协会考核评定为福建省首批专业刑事律师,还荣获福州市律师协会“2019-2020年度优秀律师”之“优秀刑事诉讼律师”称号。
在此案中,苏湖城担任被告林XX的辩护人。他和另一位辩护人包XX(担任谢XX的辩护人)为被告人据理力争。在上诉过程中,他们指出了原审存在没有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可了上诉方提出的原审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裁定撤销安溪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并将案件发回安溪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苏湖城律师不仅在这起挪用资金案中展现出专业的辩护能力,他还撰写了众多专业文章,如《网络主播诱导打赏行为的刑法研究》《网络诈骗与赌资交叉案件中涉案资金返还规则》等。此外,他还参与编著企业法律实务系列丛书,在教育与学术领域以及社会职务方面也有诸多贡献。他曾给福州实习律师培训班、福州律师、闽江学院法学院学生、福州市工商联主办的培训班等做过专题讲座,内容涵盖刑辩律师接案办案、刑事律师专业执业技能和风险防范等多方面,为法律行业的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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