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下,劳动领域法规不断更新调整,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权益纷争日益复杂。在处理此类劳动争议案件时,既需要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又要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以及对政策文件的精准把握。何小艳律师便是在这一细分领域中展现出卓越能力的专业人士。
在桂林某有限公司与俸X1等人的劳动争议纠纷中,核心死结在于企业是否应支付职工非因工死亡后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一审法院判决公司支付,而公司认为现行法律法规未规定在职职工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由用人单位负责,且部分通知适用存在争议。
在这场复杂的纠纷面前,何小艳发挥了其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所积累的深厚法学理论功底。面对众多相互关联又看似矛盾的法规条文,她像一位经验丰富的侦探,梳理着每一条法律线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在她的脑海中构建出一个庞大而有序的法律体系。这种在专业院校养成的对法律知识系统学习和严谨思考的习惯,让她能迅速透过纷繁复杂的法规表象,抓住法律关系的本质。
同时,何小艳丰富的办案实务经验也在此时发挥了关键作用。她曾处理过数百起各类民商事案件,其中不乏类似的劳动争议案件。早年间处理此类案件时积累的对不同地区政策文件解读的经验,促使她敏锐地注意到广西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更新与适用问题。在对广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下发的桂劳社发〔2009〕90号通知和桂人社发〔2015〕3号通知的解读中,她没有局限于表面的条文,而是深挖其中的内在逻辑和适用条件。这种长期在实务中摸爬滚打培养出的对法规的“直觉”,让她精准地找到了桂人社发〔2015〕3号通知中关于从201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后不发救济费的关键规定。
为了进一步证实公司无需支付救济费的观点,何小艳积极收集证据。她通过信件截图及通话录音,证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工作人员均回复确认国家和自治区没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企业对2015年1月1日后死亡的参保人员发放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这一系列动作,充分体现了她在案件处理中对证据收集的重视和灵活性。曾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的经历,让她熟悉企业在面对法律问题时的应对方式和需要收集的证据类型,从而能够在这场诉讼中高效地为公司争取有利地位。
最终,二审法院支持了何小艳代理的公司的上诉请求,认为公司不用支付被上诉人救济费。
在劳动争议这类复杂的实务领域,何小艳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及对政策文件的精准解读,为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极具专业性的解决方案。她在这个案件中展现出的能力,为同类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可借鉴的标尺,无论是企业还是劳动者,在面对类似的争议时,都能从她的处理方式中获得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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