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广东珠海的劳动人事纠纷领域,有一起企业未缴社保被判赔员工因病无法报销医疗待遇损失的案例,备受关注。郑捷峰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扎实的法律功底,为劳动者成功维权。
郑捷峰律师是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同时担任破执委副主任。他秉持“为者常成,行者常至”的执业理念,执业以来,年均参与及直接承办各类诉讼、仲裁与非诉讼案件不低于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如此丰富的办案经验,让他在处理各类法律事务时游刃有余。
在这起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与佛山某公司产生纠纷。公司与劳动者曾达成《放弃购买社保声明书》,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该约定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无效。郑捷峰律师敏锐地抓住这一关键法律点,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
此外,公司与劳动者签署的《协议书》仅约定40000元补偿费包括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等,并未明确包含医疗待遇损失。而且,由于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造成医疗待遇损失巨大,给劳动者家属带来严重债务负担,与家属实际可获得补偿相比差距较大,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郑捷峰律师深入分析案件细节,准确把握法律适用,进一步为劳动者争取权益。
两申请人依据《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区分甲类、乙类、丙类药品及三级、二级医院的报销标准,计算出实际医疗待遇损失为199532.78元。而公司未对此举证抗辩,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郑捷峰律师在庭审中充分阐述法律依据和事实情况,最终本委采纳了申请人关于产生医疗待遇损失的主张,支持了申请人的请求。
郑捷峰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注重案件事实梳理、证据体系构建与法律适用精准度。他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这起劳动人事纠纷案件中为劳动者维护了合法权益。他年均经办逾五十件案件的实战积累,铸就了扎实的法律功底与高效的庭审驾驭能力。在复杂的法律关系中,他能够精准定性,在激烈的法庭对抗中把握先机,以笃定的脚步陪伴当事人穿越诉讼迷雾,抵达权益维护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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