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0月,原告XX与XX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约定XX以“劳务大包”形式承包项目。2021年7月主体工程完成结算,XX公司支付部分款项后,以设备间地基下沉为由,在2022年7月质保期届满时拒绝返还质保金及支付剩余劳务费。
为何聚焦建设工程纠纷?
自2020年开始执业,卓玛律师在六年内承办近500起案件,其中建设工程等细分领域有丰富实践经验。建设工程领域涉及众多专业知识和复杂法律关系,在卓玛看来,该领域纠纷频发且影响重大,深入钻研有助于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随着承办案件增多,她对建设工程纠纷的理解也愈发深刻。
专业审查与证据挖掘
面对此案,执业六年的卓玛深知不能放过任何细节。她仔细审查《劳务分包合同》,注意到合同明确约定“基坑开挖、回填由甲方(XX公司)提供机械设备,乙方(XX)配合”,这为确定质量责任归属提供了关键依据。同时,她收集了XX公司与XX的通话录音、工程款支付明细表等结算证据,证实欠付金额及质保金数额。在质量责任证据方面,她找到鉴定报告显示地基下沉系“填土层压实度不足”,该工序由XX公司负责,还有监理单位验收记录、项目管理群聊天记录证明施工过程经XX公司技术总工确认。这些证据的收集和分析,建立在她丰富的办案经验之上。
最终,日喀则市XXXX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XX公司需向XX支付质量保证金和劳务工程款。此案后,卓玛进一步完善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审查要点和证据收集方法。她的专业深耕不仅为当事人赢得了胜诉,也为同行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借鉴,提醒大家在建设工程纠纷中要注重合同条款审查和证据收集,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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