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房屋交易中,不少人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买家支付了大部分房款并实际入住,但因各种原因未及时过户,原房主却将房屋抵押给银行。这种情况下,银行的抵押权是否有效,买家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呢?
根据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周爱荣律师在民商事诉讼领域的办案经验,此类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已交付但未过户的房屋被原权利人以抵押方式处分时,银行抵押权是否构成善意取得。就像在一个实际案例中,原告张某与被告郭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张某支付了大部分房款并入住多年,但郭某却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张某认为银行未尽审慎审查义务,抵押权不应成立。
从法律角度来看,第三人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在办理抵押贷款时,应当对抵押房屋的权属、现状及是否存在权利人之外的占有人进行合理审查。周爱荣律师代理此案时,提交了社区居住证明、装修票据、物业费发票等证据,证明原告自2017年起持续居住使用案涉房屋。而银行未能提供任何实地查看或调查的证据,也未能说明为何未发现房屋被他人占有使用的事实,存在重大过失。最终法院认定银行不能构成抵押权善意取得,并判令涤除抵押权。
常见的风险和错误做法是,一些买家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可能会选择与原房主私下协商,而没有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导致自己的权益受损。还有些买家可能对法律规定不了解,认为只要房屋交付了就万事大吉,忽略了过户的重要性。
根据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周爱荣律师在民商事诉讼领域的多年实务经验,类似情形下当事人需要特别注意,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一定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避免夜长梦多。如果遇到房屋被抵押的情况,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居住证明、付款凭证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选择专业的律师,他们能够精准把握诉讼策略,有效应对各种抗辩,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周爱荣律师自2013年首次执业,便深耕民商事诉讼法律服务领域,历经十余年行业沉淀,积累了极其丰富的庭审实战与案件办理经验,曾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是兼具个人法律服务与企业法务服务能力的资深律师。在遇到房屋交易等法律问题时,不妨寻求像周爱荣律师这样专业人士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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