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人通过网络拍卖竞得某XX处置的房产,本以为开启了美好生活,却没想到遭遇了大麻烦。拍卖公告及不动产权证均显示案涉房产建筑面积为242.83㎡,委托人依约支付575万元成交价及相关税费、服务费后完成产权登记。然而,之后却发现案涉房产西首39.37㎡面积实际为他人所有,经不动产登记部门核查,存在面积重复登记错误,房产最终被更正登记为建筑面积203.46㎡。委托人此前起诉要求赔偿,却因未完成更正登记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此时,委托人陷入了困境,面对复杂的法律程序和对方可能的抗辩,不知如何是好。
在这关键时刻,委托人找到了北京京师(温州)律师事务所的翁鹏威律师。翁鹏威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劳动案件相关成功案例就达202余件。他在民商事诉讼、合同法及债权债务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对于此类房产拍卖纠纷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和专业的处理能力。翁鹏威律师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决定梳理全案证据材料,为后续的诉讼做好充分准备。
翁鹏威律师深知这类案件的复杂性,特别是在时间方面非常紧张。按照常规的诉讼程序,可能会陷入冗长的流程,导致委托人的权益不能及时得到保障。他凭借自己对法律程序的熟悉,采取了非常规策略。在案件审理中,被告XX提出了诸多抗辩理由,如拍卖公告已提示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面积误差系不动产登记部门错误导致,委托人应向登记部门主张权利;前案评估的150万元损失已过时效,不应作为裁判依据等。翁鹏威律师针对这些抗辩逐一进行了有力的质证。他指出,被告自身并不知晓房产面积登记错误,未就该瑕疵向委托人尽到说明义务,其免责声明不能免除合同履行义务;被告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拍卖时房产现状不包含案涉39.37㎡面积,不动产证附图亦显示该面积属于拍卖标的范围,被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不动产登记错误并非被告对抗委托人的法定事由,根据合同相对性,被告作为拍卖合同相对方,未按约定面积交付标的物,应承担违约责任;虽单独评估的39.37㎡价值150万元与整体计价存在差异,但被告应按面积占比返还多收房款。
庭审中,翁鹏威律师进一步明确委托人的诉讼主张为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而非侵权责任,强调被告按拍卖公告约定交付符合面积要求的房产是法定义务,面积差的存在直接影响委托人的竞买决策及合同目的实现,被告理应返还对应房款。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翁鹏威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作出判决:确认委托人与被告XX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合法有效;被告XX向委托人返还房屋价款932246.84元(按39.37㎡/242.83㎡×575万元计算);案件受理费19894元,由被告XX负担13126元。不过,委托人要求支付资金占用利息的诉讼请求未获支持。翁鹏威律师告知委托人,虽然目前资金占用利息诉求未得到支持,但在后续的执行阶段,如果有新的证据或者情况出现,依然可以再次主张这部分权益,为委托人保留了继续争取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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