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案件的证据审查至关重要,一个细微的证据瑕疵都可能影响案件的走向。蔡泽业律师在执业5年的生涯里,就遇到了这样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委托人是某建筑装饰工程公司项目经理,在负责杭州某幕墙工程项目管理期间,因在工程款审批环节为劳务包工头提供帮助,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移送审查起诉,涉案金额7.8万元。
蔡泽业律师在委托人被移送审查起诉后正式介入案件。他第一时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对案件事实与证据链条进行核实。蔡泽业发现,公安机关认定的受贿行为在证据关联性、完整性上存在明显瑕疵,关键事实缺乏直接证据支撑。这一发现为后续的辩护工作指明了方向。
随后,蔡泽业律师重点梳理了工程款审批流程、款项往来记录及证人证言。通过细致的审查,他指出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委托人存在“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核心构成要件,不符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起诉标准。基于此,他确立了以证据不足进行辩护的方向。
在审查起诉阶段,蔡泽业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辩护意见,详细阐述证据不足的法律依据。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他进一步针对补充证据进行质证。蔡泽业明确指出,补充材料仍未弥补原有证据缺陷,无法达到起诉所需的确实、充分标准。
最后,蔡泽业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结合《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论证本案不符合起诉条件,请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他的努力最终得到了回报,检察院采纳了他的意见,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有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蔡泽业执业5年来,通过对刑事案件证据的严谨审查,成功处理了多起类似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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