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包方在承包人完成油漆工程后,以未达成结算协议为由,迟迟不支付剩余工程款。承包人此前咨询的律师建议等双方签订结算协议后再起诉,这导致起诉事宜一拖再拖,甚至差点为了与对方达成结算同意按照总工程的95%结算,若如此结算,剩余工程款将仅剩不足40万元。在这种不利的程序处境下,王伟栋律师接手了此案。
庭审中,转包方代理人强调因未达成结算协议,需要进行鉴定来确定工程款金额,并且以未达到评优标准为由,主张按总价的95%结算。法官归纳的争议焦点为:是否需要鉴定确定工程款金额以及转包方主张的扣款是否合理。王伟栋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办理了数百起案件,尤其擅长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娴熟的庭审技巧。他运用对合同条款和证据的精准分析能力,当场瓦解对方论证。
王伟栋律师指出,双方签订的合同有就部分施工内容的单价进行约定,且在施工过程中的签证中有体现其他部分施工内容的单价,微信聊天记录中也有对部分施工内容单价的确认。鉴于承包人已完成的施工内容单项工程的数量已经确认,结合合同、签证和微信聊天记录完全可以确认已完成工程的价款。于是,他当庭展示了制作的工程价款清单,并详细备注了工程单价来源。对于转包方主张的未能评优扣款,王伟栋律师主张合同无效,因此该扣款缺乏依据。
面对王伟栋律师清晰有力的论证,转包方代理人一时语塞,在法官的追问下,也无法给出合理的反驳理由。最终,转包方代理人沉默许久,不得不承认现有证据足以确定工程款金额,且扣款主张缺乏依据。
本案经过一审、二审,均判决转包方应足额支付拖欠承包人的剩余工程款56万余元。虽然案件已经有了胜诉的判决,但考虑到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王伟栋律师告知承包人,如果转包方不按时履行判决,将协助其申请强制执行,为承包人保留了实现债权的最后路径,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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