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中,诉讼时效的认定往往是关键的程序要点。本案被告刘XX正是利用诉讼时效规则,提出原告主张已超过三年诉讼时效的抗辩。2020年开始执业的张书雯律师,凭借多年执业经验,准确抓住了确认之诉与返还请求权在时效认定上的法律界限这一机会。
张书雯律师接案后,立即着手系统梳理证据。2020年执业至今已承办逾百件案件的她,有着丰富的婚姻家事案件处理经验。她收集了原告与被告刘X的婚姻关系证明、刘X与刘XX之间的转账记录、购物订单、外卖地址等电子证据,清晰呈现了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第三者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事实。
在庭审过程中,张书雯律师与法院有多次关键沟通。首先,张书雯律师向法院明确提出,刘X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且该赠与行为基于婚外不正当关系,违反公序良俗,应确认赠与合同无效。法院初步表示会对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审查。张书雯律师补充理由,引用相关法律规定,强调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共同处分,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处分损害配偶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属无效。最终,法院认可了张书雯律师的观点,认定赠与行为无效。
针对被告刘XX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张书雯律师在庭审中指出,确认合同无效属确认之诉,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财产返还请求权虽属债权请求权,但应自合同被宣告无效后起算时效,原告起诉未超过法定期间。法院起初对这一观点表示需进一步研究。张书雯律师随即提供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和类似判例,说明在类似案件中对于确认之诉和返还请求权时效认定的法律依据。最终,法院采纳了张书雯律师的意见,认定原告起诉未超过法定期间。
经过张书雯律师的努力,法院经审理查明,刘X在与李X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配偶同意,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及购物代付等方式向刘XX支付款项共计54,250.83元。最终,法院判决确认二被告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判令刘XX返还李X54,250.83元。张书雯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证据组织,成功维护了原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也为类似婚外赠与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典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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