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连东律师自2023年起执业于吉林信可律师事务所,拥有十余年法院、税务、检察院、纪委监委多系统从业经历,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交叉案件、行政诉讼等领域。此次面对的是一起典型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原告为物业公司及多名受害业主,被告是私自改造车库的业主,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应对电梯损坏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赔偿费用是否合理。
当事人最初掌握了一些证据,但不够全面。杨连东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固定关键证据,包括现场照片、违章整改通知书、电梯维修合同、付款凭证、维修发票、微信沟通记录等,完整还原了被告私自改造、损坏电梯、拒不赔偿的全过程。
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被告当庭提出“不是我损坏”“电梯系物业人为破坏”“费用过高”等多项抗辩。杨律师逐一梳理事实、严密对应证据,从法律上清晰证明:被告的违规挪动行为与电梯损坏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主观存在明显过错,已构成侵权,依法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杨律师围绕侵权责任构成、损害结果、费用合理性、责任主体四大核心问题发表专业代理意见,强调被告为一己私利擅自改动公共设施,不仅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更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权利,电梯维修费用真实、必要、合理,依法应由侵权人全额承担。面对被告无证据的反驳,杨律师以扎实证据链与清晰法律逻辑,彻底瓦解对方抗辩。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杨连东律师的全部代理观点,认定被告侵权事实成立,判决被告向物业公司赔偿5600元,向五位受害业主每人赔偿500元,合计81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杨连东律师处理证据问题的方法论是,第一时间固定关键证据,通过全面收集各类证据构建完整的证据链,面对对方的抗辩,逐一梳理事实并对应证据,以扎实的证据和清晰的法律逻辑进行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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