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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原告XX与被告西XXXX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XX以“劳务大包”形式承包日喀则市珠峰农产品集散及物流配送中心项目。2021年7月,XX按约完成主体工程,双方结算确认了工程款等相关事宜。然而2022年7月质保期届满后,XX公司以“设备间地基下沉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返还质保金及支付剩余劳务费。
在此类合同纠纷案件中,责任认定和证据收集往往是关键。卓玛律师作为XX的代理人,深知其中的复杂性。卓玛首先从合同依据入手,《劳务分包合同》明确约定“基坑开挖、回填由甲方(XX公司)提供机械设备,乙方(XX)配合”,且XX公司负责工程质量监督。这为后续的责任认定提供了重要基础。
接着,卓玛收集了一系列结算证据,如XX公司与XX的通话录音、工程款支付明细表等,证实了欠付金额及质保金数额。同时,为了明确质量责任,卓玛还获取了鉴定报告,报告显示地基下沉系“填土层压实度不足”,而该工序由XX公司负责。此外,监理单位验收记录、项目管理群聊天记录也证明施工过程经XX公司技术总工确认。
卓玛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细致分析每一项证据。她深知,在合同纠纷中,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
最终,日喀则市XXXX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藏XX民初XX号判决,判定XX公司向XX支付质量保证金458,304元,支付劳务工程款387,230.9元,并驳回XX对其他被告的诉讼请求。卓玛执业6年,在合同纠纷领域不断积累经验,此次案件的胜诉,再次体现了她在该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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