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德州XX公司遭遇了工程款被拖欠的困境,手中虽有《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和工程量确认单,但河北建筑公司拒不支付剩余工程款,严重影响了公司的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2025年,德州XX公司在维权无门的情况下,来到河北铠嘉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此时张志来律师介入了此案。
张志来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几百件,尤其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面对德州XX公司的困境,张志来律师第一反应是快速厘清案件核心争议,明确维权方向。他深知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中,准确拟定诉讼请求和完善证据链是关键。于是,他结合《民法典》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关规定,精准拟定了包含工程款本金及逾期利息的诉讼请求,确保诉求合法、明确且具有实操性。
在证据收集方面,张志来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程序策略能力。他围绕合同成立、工程施工、结算确认、欠款事实等核心要点,全面收集《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工程量确认单等关键证据,并对证据进行专业梳理和整合,形成了完整、有效的证据链。在这个过程中,时间紧迫且任务繁重,但张志来律师凭借对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审理程序的熟悉,高效地完成了证据收集和整理工作。如果是普通代理,可能会因为证据收集不全面、不及时,导致案件陷入僵局,错失胜诉的机会。
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然而,某河北建筑公司经法院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任何答辩意见及证据。张志来律师熟练掌握民事诉讼缺席审理的程序规则,当庭有序举证、清晰阐述法律依据和代理意见,精准把控诉讼节奏。他详细陈述了案涉工程的合同签订、施工履行、结算确认及工程款拖欠的全过程,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主张案涉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应按结算约定支付拖欠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志来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支持了德州XX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虽然本案原告实现了完全胜诉,企业的合法债权得到了司法强制力保障,但考虑到执行环节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张志来律师告知德州XX公司,若河北建筑公司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付款义务,法院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同时,律师在诉讼过程中已经关注到了后续执行的问题,为企业保留了进一步维权的路径,确保企业的经济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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