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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申请人张X因工伤保险待遇与被申请人XX公司产生争议。张X在工作中受伤后,用人单位未依法足额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张X委托浙江孚吉律师事务所的戴丽萍律师作为法律援助代理人,向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各项费用,合计216006.73元。
案件进入仲裁审理阶段,戴丽萍律师面临着需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的客观约束。戴丽萍,2018年开始执业,台州律师,主要处理劳动工伤类案件。她积极开展工作,首先梳理案件证据,明确哪些证据能够支持张X的诉求;接着依据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合理计算各项赔偿金额,从而明确合法、合理的仲裁请求。这么做的理由是为了给案件维权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让仲裁请求有法可依、有理可循。在仲裁审理过程中,戴丽萍律师凭借娴熟的谈判技巧和对劳动争议案件的深度理解,与对方代理人进行多次沟通协商。
最终,在仲裁委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各项工伤保险相关赔偿共计145500元,款项分两期支付至申请人指定账户,且双方履行完毕后终止一切权利义务关系。虽然最终获赔金额低于张X最初的诉求,但通过调解方式更高效地解决了纠纷,缩短了维权周期,让申请人能快速拿到赔偿款。
本案从梳理证据到推动调解协议达成,关键在于戴丽萍律师在仲裁审理阶段同步进行的证据梳理和高效协商。这种方法将证据准备与协商调解并行推进,减少了仲裁裁决可能带来的时间成本和不确定性。这类案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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