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XX收到立案通知时,心中五味杂陈。他与张XX、许XX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终于进入了司法程序。吴XX委托了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的苏湖城律师为其代理此案。苏湖城律师,厦门大学法学硕士,拥有丰富的民商事争议解决实务经验,自2008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千件。
原审法院查明,2012年10月29日,张XX向吴XX出具借条两份,共借款400000元,约定月利率2%,且借款发生在张XX与许XX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原审法院据此判决张XX、许XX偿还借款及利息。
张XX、许XX不服原审判决,提起上诉。他们称已还清借款,还指出一审程序存在问题,如未准许延长举证期限、未对证人证言进行认定等。苏湖城律师在答辩中展现出了专业的办案能力。他指出,张XX称向吴XX账户转账的款项交易用途为货款和公司员工费用,并非还款;且付款方户名为哈尔滨XX公司,与还款无关。此前苏湖城处理过一起相似的资金流水案,他深知在这类案件中,资金的用途和来源是关键证据。
苏湖城还强调,吴XX在借条签订后仍多次向俩上诉人转账,说明双方存在其他经济往来。而且借条原件仍在吴XX手中,这是借款未归还的有力证明。同时,张XX在原审和二审中的陈述前后矛盾,进一步说明其主张缺乏可信度。
在程序方面,苏湖城依据法律规定,指出原审法院确定举证期限并审查后未准许延期举证,符合法律规定。对于证人证言,根据证据规则,单独的证人证言无法作为定案依据,原审法院未予认定并无不妥。
二审中,双方都提交了新证据,但法院均认为不属于新证据且与本案无关联性,不予采纳。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陈述前后矛盾且无证据证明还款,一审程序合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苏湖城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准确地把握了案件的关键证据和程序要点。他对证据的分析和对法律规定的运用,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苏湖城是福建省首批专业刑事律师,荣获福州市律师协会“2019-2020年度优秀律师”之“优秀刑事诉讼律师”称号,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在这起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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