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业合作中,满怀期待地完成交易却遭遇公司耍赖不给钱,好不容易赢了官司拿到判决书,可申请强制执行时却发现公司没钱,这可让债权人愁坏了。此时,很多债权人就会想,公司背后的股东有没有责任呢?也就是能不能要求股东来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一个现实中常见且让不少人头疼的问题。接下来就好好聊聊面对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一、看看股东出资是否到位
股东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和金额足额出资的义务。如果在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现公司没钱偿债,而股东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那么股东就需要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比如,某公司章程规定股东A应出资100万,但只出资了60万,当公司欠债无法偿还时,股东A就要在未出资的40万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负责。债权人要做的就是收集证据证明股东出资不实,像公司章程、银行转账记录等,这些都能证明股东应该出资多少以及实际出资情况。
二、判断是否存在股东抽逃出资
股东把钱投入公司后又偷偷拿走,导致公司没钱还债,这就是抽逃出资。比如,股东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出资转出,或者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等。要是发现股东有抽逃出资的行为,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债权人得找到能证明股东抽逃出资的证据,比如公司的财务报表、银行资金往来记录等,以此来证明股东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
三、查查是否有法人人格混同情况
通常情况下,公司和股东是相互独立的。但要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就会出现法人人格混同。比如,公司和股东的资金不分,公司的财产被股东随意使用等。在这种情况下,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得收集证据证明公司和股东之间存在人格混同,像公司和股东的账户资金往来混乱、业务也分不清等方面的证据。
四、去法院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债权人在收集到上述证据后,就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申请。申请时要提交书面的申请书,写明申请追加的理由和事实依据,并且附上之前收集到的证据材料。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理由成立,就会裁定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是股东对裁定不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要是通过上述方法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成功,之后也可能会面临股东不服判决继续上诉等情况。而且执行过程中,还可能会遇到更多复杂的问题,比如股东转移财产等。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汇聚了众多专业且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他们的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律师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制定最佳的应对策略,让你的权益得到更有力的保障,免去你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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