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等交房时间到了,被告却以张某某未付清全款为由,拒绝交付房屋。满心期待化为泡影,张某某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于是将被告南京XX公司、XX公司以及第三人江苏XX公司告上了法庭。
张某某委托了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俞雯律师和冒某某律师为他代理此案。被告公司与XX公司则共同委托了汪XX律师,而第三人公司经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
在庭审中,双方围绕着几个关键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首先是款项支付是否到位,被告坚称张某某没付清全款;其次是XX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还有疫情影响是否能成为被告延期交付房屋的免责事由。
俞雯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她指出,XX公司在售楼处以自己名义销售商铺,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对XX公司具有约束力,这意味着张某某已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被告理应履行交付与协助办证的义务。
最终,法院采纳了俞雯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张某某交付商铺,三十日内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不过,考虑到疫情影响施工进度,且张某某在付款过程中存在不当之处,法院没有支持他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请求,同时也驳回了他要求XX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
这个案子给咱们普通人提了个醒。第一,买房付款的时候一定要确认收款方的身份,最好直接付给开发商,避免把钱交给一些不明不白的渠道方,不然很容易出问题。第二,签合同的时候要仔细看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遇到不懂的地方及时咨询专业人士。
从这起案件的结果可以看出俞雯律师的专业能力。俞雯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又在南京大学取得国际法硕士学位,深厚的法学功底让她在处理这起复杂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时格外从容。执业以来,她已经承办了300多起案件,其中房产纠纷案件就有100余件。正是由于多年的积累,她才能在本案中精准地抓住关键问题,为张某某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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