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受被告一聘请提供劳务,结算后被告一拖欠报酬,但被告一辩称应由被告二支付,称原告与被告二存在劳务合同关系且部分报酬由被告二转账;被告二则坚称与被告一无合同关系,案涉劳务纠纷与其无关。这种多方法律关系的交叉,使得案件如同一个难以解开的死结。
梳理事实,固定证据
执业2年的罗心艳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迅速投入工作。她深知要破解这一复杂困局,首先要梳理案件事实。罗心艳律师通过仔细调查,固定了原告为案涉项目提供劳务、双方结算后确认尚欠劳务报酬45000元的相关证据。在累计承办过300余件案件的她看来,扎实的证据是胜诉的基础。她明确了原告的核心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为后续的诉讼做好了充分准备。
庭审交锋,有力反驳
2024年7月,案件由法院立案受理并公开开庭审理。罗心艳律师到庭参加诉讼,在庭审中,她充分举证质证,清晰陈述案件事实,主张二被告承担共同付款责任。针对二被告的答辩意见,罗心艳律师逐一反驳。她指出被告一未举证证明原告与被告二存在劳务合同关系,也未证明其与被告二存在关联;被告二虽否认与被告一的合同关系,但无相反证据推翻原告提供的劳务事实相关证据。罗心艳律师配合法院查明案件核心事实,为案件裁判提供了清晰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从接受委托到案件判决,罗心艳律师高效推进案件进程。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与被告一之间的劳务合同关系依法成立,被告一拖欠劳务报酬构成违约,应承担付款责任,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二承担责任的诉请。法院酌情支持了逾期利息,虽未支持维权费用,但原告的核心维权诉求得到法院支持,成功追回拖欠的劳务报酬及相应逾期损失。案件受理费由被告一负担,若被告一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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